
悠悠万事,民生为大。保障保安员队伍建设,对人民安居乐业、市域安防治理现代化深入推进起到了不可或缺的作用。但部分公共场所、重点单位对保安员的日常监管不到位,导致安保岗位形同虚设,削弱了公共安全防线作用。近年来,全国各地相关恶性事件时有发生,例如2017年大庆红岗区大商超市保安员利用巡逻便利行窃,盗取柜台手机事件;2020年6月4日,广西苍梧县某小学校一名保安持刀砍伤40余名学生和教职工事件。
为了守护群众身边的安全,海南区人民检察院开展保安员资质专项公益诉讼监督,实地走访海南区机关、企事业单位、政务服务中心、中小学、商超等公共领域。通过调查走访发现,辖区内存在保安员无证上岗的情况。
保安员的审批、备案、资格考试发证、市场监管和监督检查、违法查处等工作均属于公安机关监管范畴,这导致行政监管任务越来越重,监管形势愈加复杂,容易出现监管盲区及怠于履职情况。针对以上问题,海南区检察院向公安机关制发了公共安全领域行政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督促其积极履行监管职责,有效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保安队伍作为社会力量的组成部分,首先保障的是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保安员队伍的素质参差不齐,人民群众的心里就没底,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就无法得到有效保障。海南区人民检察院将督促相关单位落实在检察建议中提到的监管工作,共同预防和减少保安员违法犯罪,积极回应群众对平安的强烈需求,创造良好的社会治安环境,以检察工作现代化服务中国式现代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