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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公益诉讼检察之妙笔, 绘祖国北疆生态绿色之花
时间:2024-04-15  作者:  新闻来源:第二检察部  【字号: | |

良好生态环境是最公平的公共产品,是最普惠的民生福祉。海南区人民检察院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把“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作为基本价值追求,全面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法律监督职责,自觉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为法治担当,扎实推进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公益诉讼检察工作。三年来,共办理各类公益诉讼案件80件,其中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51占比63.75%(行政公益诉讼46件、民事公益诉讼5件)。行政公益诉讼案件经调查,不立案7件、立案39件,经审查,终结审查3件,磋商2件,提出检察建议34件,督促行政机关对相关违法单位和个人行政处罚160余万元。民事公益诉讼案件立案后,移送给市检察院1件(调解)、终结审查1件、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3件(判决1件、调解1件、正在审查1件),追回各类生态修复费用120余万元。

(一)牢记嘱托,围绕中心服务大局

牢记“检察官作为公共利益的代表”的神圣职责,围绕习近平总书记交给内蒙古的“五大任务”,立足海南区实际,聚焦“山水林田气草沙”,自觉把公益诉讼检察工作置于服务保障经济社会发展稳定大局中谋划推进与党委政府中心工作和群众期待同心同向、同频共振。

一是推动生成“靠山养山”的观念。海南区因煤而生、因矿而兴,矿山资源是海南区的经济命脉。针对破坏矿山资源行为,坚持能动履职、综合履职,办理二贵沟非法盗采煤炭资源破坏生态行政公益诉讼案,牵引出郅某某等人等人某某等人等人4非法采矿刑事案件。“王等人非法采矿案”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王11连带赔偿土地修复费用、草地生态修复费用、功能丧失损失费及四合木生物多样性服务功能损失费共计80,取得良好的社会效果助力我区从“靠山挖山、靠山吃山”向“靠山观山、靠山养山”转变。

二是推动养成依水护水”的习惯。海南区作为黄河入蒙首站中的首站地理区位特殊,保护黄河流域生态安全责任重大。积极开展携手清四乱、保护母亲河专项活动与农牧水务、自然资源、镇办通力协作,推进信息共享,服务打好碧水保卫战。针对违建涉水浮桥、河道乱建鱼塘、堆放工矿弃渣、种植农作、违法修建围堤、设置扬水设施等问题,办理水资源保护领域案件18件,督促相关部门履行职责拆除违法占用河道建筑3围墙150米,清理渣土6700余立方

三是推动达成“稀林爱林”的共识。四合木是最具代表性的古老残遗濒危珍稀植物,国家二级、自治区一级野生保护植物,被誉为植物界的“大熊猫”“活化石”,能与其共生是我们的荣幸,守护四合木更是我们的责任。为进一步加强四合木保护力度,办理的陈某某危害国家重点保护植物案,综合全案情节作出不起诉决定后,深刻分析案件背后的原因,依法向西鄂尔多斯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乌海管理局提出社会治理类检察建议,助推保护措施升级。同时向乌海市自然资源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提出检察意见书,依法对陈某某行政罚款800元、责令一年内补种12株四合木。该案的办理成效,被《检察日报》宣传报道。

四是推动形成“少田富田”的格局。民以食为天,粮食是国家的重要战略资源,而耕地又是粮食生产的基础。我区属于工矿城市,地处干旱地区,农田“家底”薄弱,农田耕地急需高效利用,事关老百姓的“饭碗”,容不得半点马虎。针对辖区农田农用地膜随意丢弃等现象,积极开展“检察蓝”护航“春耕绿”专项行动,联合农牧水务部门对辖区农田使用农用地膜情况进行专项检查,督促加大宣传力度、执法力度、整改力度,服务打好净土保卫战,助力乡村振兴战略。

五是推动解决“困气优气”的决心“乌海及周边地区大气污染”是习近平总书记高度关注的问题,广大居民群众也“苦大气污染久矣”。服务打好蓝天保卫战,办理的王某某污染环境案,同时对涉案企业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经调解,该企业支付治理非法排放的二氧化碳费用308940元、治理氮氧化物费用39418元、治理颗粒物费用686元,总计349044元。同时督促行政机关对该企业作出行政罚款100万元的处罚。该案被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自治区公安厅评为污染环境领域典型案例。

六是推动树立“缺草兴草”的信心。受区位、气候、产业等因素影响,辖区草原资源珍稀而匮乏,对于生态环境脆弱的地区,可以说是“寸草寸金”。在办理乌海市公司、董某某涉嫌非法占用农用地案件,发现企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存在环保理念缺失、法律意识缺乏、风控机制缺位等问题,向企业提出合规整改意见书,引导企业合规整改。经公开听证、现场验收,依法对涉案企业作出不起诉决定。该企业绿色矿山建设成为自治区示范点,为绿色矿山建设树立行业标杆。经验做法被《内蒙古法制报》宣传报道。

七是推动坚定“丰沙固沙”的恒心。沙可以是“祸”也可以是“宝”,如何变“祸”为“宝”,关键在有效保护和合理利用。作为黄河流域,辖区内河道密布,河沙资源丰富,近年来私挖盗采现象严重。依托“河长+检察长”工作机制,常态化开展巡河,形成工作合力,严厉各类违法采砂行为,整治砂料乱堆、私挖乱采等问题8处,督促泄洪渠恢复原貌面积13000平方米。

完善机制,推动工作行稳致远

一是强化线索来源机制,源头活水有着落。加大公益诉讼宣传力度,完善12309检察服务中心举报功能,进一步畅通群众举报线索途径。与自然资源、生态环境等部门建立协作机制,完善线索移送机制与石嘴山市惠农区检察院建立黄河流域跨区域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检察协作机制,为跨区域检察协作提供制度保障。

二是细化案件办理机制,质量效果有保障。充分利用“圆桌会议”“诉前磋商”“公开听证”等方式让行政机关深度参与,深入了解办案流程,强化责任意识,形成“齐抓共管”工作格局。主动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行政执法人员参加公开听证,不断提高检察公信力。坚持持续跟进监督理念,把公益诉讼案件“回头看”作为“常规动作”,确保检察建议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三是实化内部联动机制,检察履职有活力树立全院“一盘棋”、全员“一条心”理念,释放办案潜力。强化检察一体履职、综合履职,充分发挥四大检察监督职能,在线索移送、提前介入、协同办案、技术支持等方面加强内部协作配合,“四大检察”深度融合,整合办案资源、集中办案优势、加大办案力度、提高办案质效。
四是优化外部协作机制,问题解决有合力。树牢“双赢多赢共赢”理念,积极沟通主动争取行政机关的支持配合,与农牧水务自然资源等单位建立常态化协作机制,加强日常协作配合,公益保护协同监督效果明显增强。加强法检沟通协作,提升公益诉讼案件审判质效提起诉讼的公益诉讼案件,法院全部判决或调解支持了检察机关的诉讼请求

(三)补齐短板,提升履职能力水平

一是注重队伍建设,提增人才源动力。为公益诉讼部门配齐配强员额检察官和书记员,进一步加强公益诉讼办案力量。选派业务骨干参加上级院的业务培训,通过岗位练兵、以案代训的方式不断提升办案能力和专业素养。落实好“素质能力提升工程”,常态化开展“三全式”培训、“三真式”实训。

二是注重科技强检,提升科技硬实力。本着“贴合实际、贴近实战”要求,配备了无人机、单警执法记录仪、GPS定位仪摄录设备等科技装备。建成公益诉讼“快检实验室”,将先进科学技术运用到案件线索研判和证据固定中,开启“科技+公益诉讼”办案新模式。通过外出培训、网络培训、专家咨询等方式培养复合型人才,一线公益诉讼办案人员技术运用能力不断提升。

三是注重普法宣传,提优文化软实力。以案释法,依托办理的各类典型案件,通过制作宣传片、发放宣传手册、宣讲典型案例等形式,深入机关社区农区广场商场开展“法安北疆 共护黄河”“公益诉讼助力美丽中国建设”等系列普法活动。制作“益心为民”品牌LOGO,原创《守护四合木》微视频,充分运用“两微一端”,讲好公益诉讼检察故事,展示公益诉讼检察成效,提高公众知晓度和社会认同感。

四是注重调查研究,提振队伍竞争力结合主题教育和公益诉讼检察工作实际,认真梳理、分析、总结、提炼,撰写了《海南区人民检察院公益诉讼检察工作白皮书(2018年-2022年)》。该调研报告在第十八届西部法治论坛中荣获三等奖,在全市检察机关首届检察理论研究年会中荣获一等奖。

五是注重检务公开,提高司法公信力。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主动接受监督。组织开展“生态环境公益诉讼检察助力美丽中国建设”检察开放日活动,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社区工作人员、群众代表和“益心为公”志愿者走进检察机关。组织案件公开听证4次,让检察权在阳光下运行。

踏歌回首深耕处,砥砺前行再出发。环境就是民生,青山就是美丽,蓝天也是幸福。人间万事出艰辛。越是美好的未来,越需要我们付出艰辛努力。我们将铆足“咬定青山不放松”的韧劲、“敢教日月换新天”的闯劲、“宝剑锋从磨砺出”的拼劲、“不破楼兰终不还”的冲劲,奋力书写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检察新篇章,持续释放公益诉讼检察制度效能,把祖国北疆这道万里绿色长城构筑的更加牢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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