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关于“在社会基层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部署要求,乌海市委政法委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枫桥式”示范点建设工作。2023年1月15日示范点名单公布,海南区人民检察院第三检察部被命名为乌海市“枫桥式”检察接待室示范点。
2023年,海南区人民检察院立足实际,在社会基层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切实将法律监督职能优势转化为社会治理效能,将控告申诉检察作为检察机关联系人民群众的桥梁纽带,创建“枫桥式”检察接待室示范点,全力推动矛盾纠纷依法及时就地化解。
海南区人民检察院第三检察部以12309检察服务中心为载体,体现暖人心、解民忧理念,打造“暖心桥”品牌,创建集控告申诉、信访接待、司法救助、接受监督等检察服务为一体的枫桥式接待室示范点。作为检察机关对外服务窗口,“枫桥式”检察接待室架起一座检察机关与人民群众沟通的桥梁,努力解决好当事人的诉求,擦亮检察机关服务群众的窗口,将“暖心”服务延伸到人民群众需要的每一个角落,在司法服务中彰显为民情怀。
海南区人民检察院将珍惜荣誉,再接再厉,在“枫桥式”示范点建设成果巩固、提质上持续下功夫,努力探索更多有益有效经验。紧紧围绕全面贯彻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这条主线,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将更多资源力量汇聚在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作中,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以可感可触可信的方式让人民群众感受到公平正义就在眼前、就在身边。
乌海市“枫桥式”示范点命名名单
(共20个)
一、“枫桥式”矛调中心(1个)
1.海南区矛盾纠纷调处中心
二、“枫桥式”镇(街道)(2个)
1.乌达区新达街道
2.海南区拉僧仲街道
三、“枫桥式”村(社区)(6个)
1.海勃湾区凤凰岭街道蓝天社区
2.海勃湾区凤凰岭街道墨香梨园社区
3.海勃湾区新华西街道滨水社区
4.乌达区新达街道颐景佳苑社区
5.乌达区梁家沟街道永昌佳苑社区
6.海南区拉僧庙镇赛汗乌素村
四、“枫桥式”行业性专业性调解组织(3个)
1.乌海市医疗纠纷第三方人民调解委员会
2.乌达区交通事故调解委员会
3.海南区诉前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
五、“枫桥式”人民法庭(1个)
1.乌海市海南区人民法院巴音陶亥镇人民法庭
六、“枫桥式”检察接待室(1个)
1.海南区人民检察院第三检察部
七、“枫桥式”派出所(3个)
1.海勃湾区公安分局滨河派出所
2.乌达区公安分局巴音赛派出所
3.海南区公安分局公乌素派出所
八、“枫桥式”司法所(3个)
1.海勃湾区海北司法所
2.乌达区梁家沟司法所
3.海南区公乌素司法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