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对生态环境的司法保护,落实《内蒙古自治区跨行政区划集中管辖环境资源刑事案件的规定(试行)》,近日,乌海市海南区人民检察院联合包头铁路运输检察院召开环境资源案件集中管辖改革工作“地铁协作”座谈会。
会上,双方就如何开展环资类案件集中管辖相互配合进行了研商交流,对大要案件办案设备、场所保障、远程开庭、提审,值班律师配合等方面内容作了沟通协商并达成共识。
会议强调:一要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深刻认识环境资源案件集中管辖的重大意义,保护生态环境,守护绿水青山是检察机关参与生态文明建设的时代使命,是回应绿色发展现实需求的重要举措:二要强化协作配合,形成打击合力。不断加强办案协作,强化沟通交流,畅通信息共享,统一执法司法标准形成生态环境保护合力;三要落实工作要求,提升办案质效。建立健全相关机制,保障环资类案件集中管辖顺利推进,实现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的有机统一。
通过此次联席会议,两院将进一步加强沟通交流、协作配合,凝聚合力同促司法公正,做好环资刑事案件集中管辖工作,为共同守护内蒙古生态环境良性发展提供坚实的司法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