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社区矫正对象监管和教育,强化社区矫正监督力度,预防和减少社区矫正对象再犯罪。12月27日,海南区人民检察院受邀参加海南区司法局召开的社区矫正对象警示教育大会,辖区内60余名社区矫正对象接受了警示教育。
会上通报了海南区2023年社区矫正对象违反《社区矫正法》《社区矫正法实施办法》被予以治安管理处罚、警告、训诫等案例,通过身边发生的案例告诫社区矫正对象要引以为戒,端正思想态度,服从管理,严格遵守社区矫正管理规定。
海南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官朱晓微分析了检察机关在社区矫正活动监督过程中发现的问题,从检察监督的角度对社区矫正对象提出了三点要求:一、要遵守法规,服从监管。社区矫正对象要严格遵守《社区矫正法》、《社区矫正法实施办法》等相关规定,按时报到、签到、履行请销假手续,遇事及时汇报,服从司法所的监督管理。二、要珍惜机会,真心悔改。社区矫正对象要珍惜社区矫正这种对生活影响最低的处罚方式,真诚认识到错误,严格约束自身行为,积极改造,尽快回归正常生活。三、要加强学习,促进提高。社区矫正对象要加强法律法规的学习,丰富思想认识,提高自身素质,增强自我保护能力,彻底矫正自己的心理和行为恶习。
下一步,海南区人民检察院将立足检察职能,深化与司法行政机关的协作配合,加强对社区矫正工作的监督,提升社区矫正质效,进一步筑牢社区矫正安全防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