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某(化名)与刘某(化名)于2012年在老家经人介绍结婚,婚后育有二子。本应幸福的四口之家却因男方严重家庭暴力倾向,毁灭了这个幸福的梦。男方多次动手殴打女方,威胁和辱骂女方,砸毁家具,影响两个孩子的正常学习、生活。期间经多方教育、调解,男方仍屡教不改。无奈,女方提起离婚诉讼,请求解除婚姻关系并争取两个孩子的抚养权。

检察机关得到案件线索第一时间,给被家暴妇女提供法律咨询、指明收证方向、完善诉讼请求等,经审查依法向法院递交支持起诉书。在庭前调解会议中,检察机关联合政法委、妇联、法律援助中心、调解委员会、派出所,核实家暴事实,对施暴者进行普法教育,在多部门的努力下,双方达成合意调解离婚。


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必须坚持依法一体履职、综合履职、能动履职。我院民事检察部门了解到张某目前缺乏稳定收入,靠打零工来抚养孩子,其父母年事已高,无劳动能力,家庭经济困难,可能符合司法救助条件,遂将该案件线索移送控告申诉部门。近日,我院为张某发放司法救助金10000元,用于抚养子女、赡养老人和维持日常开支用度。
下一步,检察机关将深入开展“检护民生”专项行动,加强与法院、公安、民政、妇联等部门协作,建立完善信息共享、案件移送等工作机制,延伸工作触角,畅通人民群众维权渠道,用更多更实更优的“检察产品”不断对接人民群众的法治“小满足”,聚焦群众急难愁盼,用检爱“力度”提升民生“温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