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检护民生” —
全面贯彻 逐步实施 落实到位
生命无价
安全最大
“凡蹈危者虑深而获全,居安者患生于所忽。”城镇燃气是一项与民生密切相关的公用工程,燃气安全事关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根据相关法律及设计规范要求,不得在燃气管道及设施上悬挂电线、电缆、杂物等。电线和电缆常年裸露在外,风吹日晒可能引起电缆间或铅皮间的绝缘击穿,久而久之会导致电缆外绝缘保护层材料产生静电和电火花,燃气管道也容易被腐蚀导致泄漏。当燃气泄漏遇电线、电缆产生静电、火花将发生火灾爆炸事故,危及社会公共安全。
为深入落实最高检和自治区院工作要求,扎实推进“检护民生”专项行动,强化民生司法保障。3月15日,我院联合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四家电信运营商和辖区内物业公司,集中走访居民住户较多的小区,排查燃气管道、外露飞线布置等情况。排查发现,小区内缺少燃气管道防护措施和标识,存在燃气管道被电缆缠绕、私拉乱接电线等安全隐患,相关职能部门和单位现场研究部署解决措施。
“明者防祸于未萌,智者图患于将来。”私拉电线、燃气管道缺少防护措施等现象,为居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埋下“暗雷”。下一步,我院将立足检察职能,依法能动履职,持续跟进飞线缠绕燃气管道整改工作,深化溯源治理,从源头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