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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不立案审查机制 不断强化内部监督
时间:2015-01-27  作者:董虹利  新闻来源:本院  【字号: | |

  新刑诉法实施以来,海南区人民检察院控申部门积极探索实践举报线索不立案审查工作,对自侦部门2014年经初查作出不立案决定的两件举报线索开展不立案线索审查,主要从初查内容、查办过程、不立案依据等方面严把审查关,充分挖掘线索利用价值,切实增强举报答复实效,填补了全市控申新增业务空白点,成为全市第一个开展不立案线索审查的基层检察院。

  深化举报线索不立案审查机制,这对最大化的利用举报线索加强内部监督答复举报人,更好的对举报人释法说理,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维护检察机关公信力具有重要现实意义。一是有利于提高举报线索利用价值,促进职务犯罪的查办;二是有利于举报线索成案率、减少违规执法办案;三是有利于减少因不服不立案决定而产生的涉检上访案件,从源头上维护了社会和谐、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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