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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护民生,检察为民做到群众“心坎上”;支持起诉,为受家暴妇女撑起“保护伞”
时间:2024-03-05  作者:  新闻来源:第二检察部  【字号: | |


刘某(化名)与张某(化名)于2012年3月2日在老家经人介绍结婚,婚后育有二子,经过多年的奋斗在海南区置办了一套房、一辆车。本应幸福的一家四口人却因男方严重家庭暴力倾向,毁灭了这个幸福的梦。男方多次动手殴打女方,威胁和辱骂女方,砸毁家具,影响两个孩子的正常学习、生活。为了孩子,为了家庭,也为了自身的安全,女方一直隐忍着身心的伤痛过日子。

2023年3月22日男方实施家庭暴力,女方报警,公安机关向男方制发家庭暴力告诫书。2023年4月14日女方鼓起勇气起诉离婚,男方书面保证悔改,经法官调解,女方选择撤诉,再给男方、给这个家一个机会。但男方屡教不改,2023年9月男方再次施暴,致女方耳膜穿孔、头部淤青、嘴角出血、记忆力下降,还多次强行要求夫妻生活,不如愿就撕咬、殴打女方。无奈,女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请求解除婚姻关系并且要两个孩子的抚养权。

检察机关得到案件线索第一时间,给被家暴妇女提供法律咨询、指明收证方向、完善诉讼请求等,经审查依法向法院递交支持起诉书。

在庭前调解会议中,检察机关联合妇联、调解委员会、派出所,核实家暴事实,对施暴者进行普法的批评教育,为女方和孩子争取更多合法合理的财产权益。在多部门的努力下,“三八”妇女节前夕,双方达成合意调解离婚。

检察官说法

家庭暴力是一个严峻的社会问题,保障妇女权益,维护特殊群体权益,是检察机关一直以来的坚定立场。检察机关以支持起诉方式,实现检察职能与反家庭暴力制度的衔接,让家暴受害人切实感受到司法温度和检察温情。下一步将扎实开展“检护民生”专项行动,加强与法院、公安、民政、妇联等部门协作,建立完善信息共享、案件移送等工作机制,延伸工作触角,畅通人民群众维权渠道,多举措回应当事人诉求,着力打造群众“家门口的检察院”,用更多更实更优的“检察产品”满足人民群众的法治“刚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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