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我院对一起行政公益诉讼案件做出撤回起诉决定,这是乌海市首例撤诉的环境污染行政公益诉讼案件!
2020年6月,我院在公益诉讼巡查中发现,北方联合电力有限责任公司海勃湾发电厂未经处理,违规排放大量固体废物粉煤灰,严重污染了周边的生态环境。经核实,我院迅速启动立案程序对该线索展开调查并固定证据。依法向乌海市生态环境局海南分局发出诉前检察建议。建议其依法履行辖区企业环境保护监督管理职责。该局于8月回复我院。经办案检察官对诉前效果评估认为,环境污染情况仍存在,公共利益受到损害仍在持续。据此我院在继续督促其履行职责的同时,于12月依法提起行政公益诉讼。
在我院持续监督下,乌海市生态环境局海南分局督促北方联合电力有限责任公司海勃湾发电厂对违规排放粉煤灰堆放场地制定了环境整治规划,并组织专家对该整治规划进行了评审。该规划实施后,将实现生态环境安全清洁的目标,减少空气污染。鉴于起诉期间被告积极履职,我院依法作出撤回起诉决定。下一步,我们将继续跟进北方联合电力有限责任公司海勃湾发电厂粉煤灰堆放场地的环境整治工作落实情况。
本案的成功办理,是践行张军检察长关于坚持把诉前实现维护公益目的作为最佳司法状态理念的成果,也是实现检察监督“双赢多赢共赢”理念的最好体现。在保护生态环境的过程中,检察机关、行政执法机关、人民法院和涉事企业的目标是一致的,都是为了守护海南区的绿水青山,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因为向着同一个目标迈进,公益诉讼也得到了各方的大力支持,在本案的办理过程中,检察机关积极与行政执法机关积极沟通,通力协作,督促企业制定详尽的治理方案,将保护生态环境和改善了营商环境的工作相结合,实现了政治效果、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的有机统一。
检察机关诉前发出公告或检察建议,促使有关主体提起诉讼、行政机关依法履职,不仅可以及时保护公益,更以最少司法投入获得最佳社会效果。2018年至今,我院受理行政公益诉讼案件线索56件,立案49件,发出诉前检察建议38件,诉前检察建议回复整改率97.37%。
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强调,推动绿色发展,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在全面依法治国的征程中,海南区人民检察院始终坚持“双赢多赢共赢”的司法理念,同社会各界一起,全力维护公共利益,以公益诉讼守护蓝天白云,守护我们的美好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