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海市海南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 2026年1月16日 在乌海市海南区
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上
海南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孙文华
各位代表:
我代表区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各位政协委员和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
2025年工作回顾
刚刚过去的一年是全面完成“十四五”规划的收官之年和“十五五”规划谋篇布局之年,在区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坚强领导下,在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海南区人民检察院紧紧围绕区委、市检察院安排部署,坚持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持续做好各项检察工作,助推海南区高质量发展取得新突破贡献检察力量。
一、依法履职惩治犯罪,维护社会安全稳定
坚决维护安全稳定。筑牢祖国北疆安全稳定屏障,依法严厉打击各类刑事犯罪,开展打击整治突出违法犯罪“1+6”行动,全面贯彻落实扫黑除恶常态化决策部署。全年审结审查逮捕案件35件56人,批准逮捕41人;审查起诉案件175件248人,依法提起公诉141件198人,无错捕漏捕、起诉后判无罪等情形。办理组织、利用邪教破坏法律实施犯罪1件9人,维护政权安全;从严惩处故意杀人、强奸、贩卖毒品等重大犯罪案件12件13人,守护百姓人身安全;办理开设赌场、介绍卖淫、寻衅滋事等案件13件20人,持续净化社会治安环境。
切实维护群众利益。依法打击盗窃、诈骗等常见侵财类案件24件50人,办理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及关联案件20件29人,守护群众“钱袋子”;办理违规发放贷款案1件2人,有力惩治金融犯罪;积极与监察机关协作,办理职务犯罪5件5人。紧盯中央环保督查反馈问题整改,起诉环保领域职务犯罪案件3件,持续保持反腐高压态势。
宽严相济促进犯罪治理。依法该严则严、当宽则宽、罚当其罪,不批准逮捕15人,不起诉47人,依法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202人。对因邻里矛盾、工作纠纷等引发的轻伤害案件,积极促成双方和解,在取得赔偿谅解的基础上,适用不起诉14人,促进矛盾化解,修复社会关系。
二、主动服务发展大局,护航经济健康有序
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助力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依法办理涉企刑事案件17件,坚决杜绝以刑事手段干预或插手经济纠纷。针对某化工企业违规生产诉前监督整改不到位、不彻底的情形,对行政机关提起公益诉讼,督促其依法履职,消除安全隐患,该案件被评选为2025年度内蒙古检察公益诉讼十大典型案例。
保护生态绿色发展。聚焦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扬尘污染防治等,强化部门协作,切实发挥检察公益诉讼职能。办理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公益诉讼案件7件,对污染环境案件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1件。依法坚决打击破坏黄河流域生态环境行为,与区农牧水务局共建协作机制,形成检察监督与行政执法的保护合力。办理的“督促整治违规占用河道修建鱼塘监管职责案”入选最高检和水利部联合发布的推进黄河大保护典型案例和2024年度内蒙古检察公益诉讼十大典型案例。
服务企业精准施策。围绕知识产权保护、安全生产法规等内容,为企业提供“订单式”普法宣讲服务;对辖区内危化企业实地开展安全生产专项监督;联合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展“知识产权宣传周”系列活动,发放宣传手册180余份,提升企业知识产权保护意识。帮扶包联企业4家,收集并解决企业问题5个。严格落实中央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包联监管责任,派专人入驻包联企业,压紧压实整改责任,确保整改成效。
三、践行司法为民初心,维护群众合法权益
持续加强重点群体权益保护。聚焦民生福祉,与区总工会建立“检察+工会”劳动者权益保障协作机制,办理相关案件4件,追回薪金5.1万元,切实维护劳动者权益。持续推进“食药安全益路行”专项活动,办理现制现售饮用水安全、特定场所餐饮及消防安全等重点监督领域案件10件。关注“一老一小”,走访辖区2家养老机构、19家小饭桌,通过提出检察建议督促相关部门依法加强监管,为老年人、学生筑牢安全防线。落实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与检察建议双向衔接转化机制,推进公共场所AED科学配置和规范管理。
精心呵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严惩侵害未成年人违法犯罪行为,依法提起公诉3件3人。坚持“宽容不纵容”的刑事政策,对4名涉罪未成年人作不起诉决定,使其更好回归社会。创新“点单式法治课”+“家长课堂”+“双教履职”模式,开展“法治进校园”普法活动30余次,提升普法教育互动性、精准性、实效性。搭建检察机关与社会各界沟通桥梁,召开联席会议3次,举办“携手关爱、共护未来”检察开放日,进一步凝聚未成年人保护合力。
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司法诉求。充分发挥“枫桥式”检察接待室职能作用,持续擦亮“暖心桥”品牌,扎实开展“化解矛盾风险 维护社会稳定”专项治理,选派专人入驻区社会综合治理中心。落实信访案件首办责任制,力争首办即化解,办理群众来信来访44件次,其中检察长接访15件次,严格落实“7日内程序性回复、3个月内办理过程或者结果答复”。加大司法救助力度,为2名刑事案件被害人发放国家司法救助金4万元。
四、聚焦法律监督主责,促进执法司法公正
刑事检察提质增效。持续深化“两项监督”,监督公安机关立案4件、撤案11件;纠正漏捕1人、遗漏同案犯3人;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14份、侦查活动监督通知书12份,办理的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电子数据提取侦查监督案入围最高检指导性案例评选;积极引导侦查取证,退回补充侦查36件;加强侦诉衔接,对重大疑难复杂案件提前介入20件次。加强审判监督,制发纠正违法审理意见书1份,提出量刑建议198人,法院采纳率达97.5%。强化刑事执行检察监督,开展财产刑执行、社区矫正、暂予监外执行等检察监督,对刑事执行活动违法情形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2份,守护司法公正“最后一公里”。
民事检察做精做实。着力提升民事检察监督质效,办理民事检察监督案件13件。其中,办理民事生效判决监督案件2件,聚焦民间借贷纠纷生效裁判监督案件,对认为确有错误的生效判决提出再审检察建议2件;办理民事审判程序违法监督案件3件、民事执行监督案件4件,就法院审判、执行活动中法律适用等问题提出检察建议6件;办理追索劳动报酬支持起诉案件4件,畅通民事权益救济渠道,帮助农民工解决烦“薪”事。
行政检察全面深化。助力法治政府建设,办理行政检察监督案件41件。就行政诉讼、非诉执行案件中存在的程序问题,提出检察建议3件;就土地执法领域存在的问题,提出检察建议1件;办理行刑反向衔接案件37件,针对被不起诉人向行政执法机关提出行政处罚检察意见21件,形成监督合力,实现罚当其错,做好不起诉“后半篇文章”。
公益诉讼稳中有进。以“益心为民”公益诉讼品牌为抓手,做实“公共利益代表”职责,办理公益诉讼案件29件。聚焦生态资源保护提出检察建议7件;针对食药领域安全问题,提出检察建议8件;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隐患,提出检察建议1件;聚焦老年人、未成年人权益保护,提出检察建议4件。办理涉环境污染类民事公益诉讼案件3件。加强文物和文化遗产领域公益保护、关注公共场所规范建设提出社会治理类检察建议5件。
五、推进全面从严治检,锻造过硬检察铁军
坚决把牢政治方向。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组织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15次,学习研讨13次。严格执行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向区委、人大、市院等报告重大事项40余次。坚持民主集中制,严格执行“三重一大”事项决策机制,召开党组会20次。将意识形态工作贯穿检察履职各环节,召开专题会议4次,做到与检察业务同谋划、同部署、同推进。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依托微信公众号、主题活动、志愿服务等形式,积极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让党的民族理论政策深入人心。持续做优“一部一品”,推进党建与业务深度融合,举办党员领导干部专题讲党课4次,开展“双报到”、“美城有我”等志愿服务14次。“四合沐”党建品牌荣获内蒙古检察机关党建与业务深度融合创新事例。
强化管党治检责任。扎实开展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围绕一体推进学查改,细化重点任务,举办专题读书班,开展集体学习研讨30次,完成12个问题任务整改。持续深化作风建设,推进领导率廉、谈话促廉、教育醒廉、案例警廉联动机制,针对违规吃喝等问题开展“三必谈”40余人次,对发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开展廉政提醒谈话8次,教育引导全体检察人员警钟长鸣、严于律己。持续整治“四风”,严格执行新时代政法干警“十个严禁”,组织开展警示教育5次、检务督察12次,筑牢廉洁自律防线。
提升队伍综合素能。坚持教育兴检,以“引进来”“走出去”模式开展线上培训393人次,利用“检察官讲办案故事”“今日我主讲”等形式开展线下培训28期。坚持业务立检、素能强检,组织春季论辩赛、“90后”讲党课等岗位练兵活动,参与市检察院、区委举办的业务竞赛、知识竞赛、“大比武”等活动,全面打造复合型检察人才。4名检察官入选内蒙古检察机关人才库,2名检察官荣获内蒙古检察机关“先进个人”称号,2名检察官荣获乌海市“优秀公诉人”称号,4篇论文在第三届“乌海法治学术交流会”获奖,1件高质效案件被《检察日报》宣传报道。
六、自觉接受制约监督,确保依法公正履职
牢固树立监督者更要接受监督理念,确保检察权始终在法治轨道上运行。主动接受人大监督,向区人大常委会专题报告民事检察工作情况,认真落实审议意见,2名检察官接受人大履职评议,切实规范司法行为。广泛接受社会监督,深化检务公开,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参与监督检察办案活动11件,组织公开听证16次,充分听取意见建议,以看得见的方式促进司法公正。依法保障律师执业权利,提供现场+互联网阅卷服务82件次。公开案件程序性信息166条,提升检察工作透明度。开展自我监督,通过流程监控、案件质量检查和评查,推动办案质效整体提升。自觉接受群众、舆论监督,在“两微一端”编发原创信息348篇,被国家级、自治区级媒体采纳15篇,市级媒体采纳56篇。
各位代表,过去的一年是海南区人民检察院务实笃行,进而有为的一年。这一年我们荣获市级以上表彰奖励9项,自治区级以上荣誉8项,2个案例入选自治区级典型案例,1个案例入选国家级典型案例。这些成绩的取得,是区委和市检察院坚强领导的结果,是区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的结果,是区政府、政协和社会各界关心、帮助与支持的结果。在此,我谨代表海南区人民检察院全体检察人员表示衷心感谢!
面对新时代新征程赋予的更重责任和人民群众的更高期待,检察工作还存在一些问题:一是服务保障海南区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的意识、能力有待进一步增强,应对新型案件、复杂案件的能力不足,难以满足新时代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的要求;二是数字检察的推广和应用还有差距,没有充分利用大数据模型拓宽监督渠道;三是队伍能力素质和基层基础的短板有待进一步补齐,对年轻检察人员的业务培养和实战锻炼还需加强。针对这些不足,我们将紧盯不放,切实加以整改。
2026年工作安排
站在新的起点,海南区人民检察院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对政法工作、检察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围绕区委和上级检察机关决策部署,依靠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为海南区“十五五”开篇布局贡献检察力量。
一是在筑牢政治忠诚上持续发力。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将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融入检察日常履职全流程,锚定《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的建议》擘画的宏伟蓝图,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统筹安全和发展,不断推进检察工作理念、机制、能力现代化,为海南区“十五五”建设提供更高水平的司法保障。
二是在护航发展大局上主动作为。依法严惩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及严重暴力犯罪,坚决依法惩治严重影响人民群众安全感犯罪,让人民群众有更多的获得感、幸福感;践行司法为民宗旨,持续做实人民群众可感受、能体验、得实惠的检察为民。严厉打击侵害未成年人犯罪,促进未成年人“六大保护”协同发力;以“如我在诉”情怀回应群众诉求,切实解决人民群众急难愁盼;聚焦老年人、残疾人、妇女儿童等特殊群体权益保护,为他们撑起一片法治蓝天。
三是在强化法律监督上彰显担当。刑事检察要全面加强对立案、侦查、审判、执行等活动的法律监督;民事检察要加强对民事生效裁判、审判活动和执行活动全流程监督;行政检察要立足行政诉讼监督,推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抓实行刑反向衔接案件跟进监督;公益诉讼检察要加强与行政机关的沟通协作,实现信息共享,及时掌握案件线索,提升监督时效和案件质效。
四是在全面从严治党上纵深推进。强化管党治党治检,落实“一岗双责”,不断健全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强化重点群体警示教育,严格执行“三个规定”,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在赓续血脉中淬炼检察铁军。抓好对年轻干部的培养,通过“领导讲党课、讲管理,检察官讲业务、讲技能,年轻干警讲成长、讲收获”,建设高素质专业化检察队伍。
蓝图已绘就,奋进正当时。各位代表,新的一年,海南区人民检察院将在区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坚强领导下,自觉接受区人大和社会各界监督,坚决贯彻本次大会决议,聚焦海南区“十五五”建设发展大局,求真务实,担当实干,奋力谱写新时代新征程检察事业新篇章,为全面推进海南区现代化建设作出新的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