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区十一届人大
五次会议文件(8)
乌海市海南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 2025年1月15日 在乌海市海南区
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上
海南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孙文华
各位代表:
我代表区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各位政协委员和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
2024年工作回顾
刚刚过去的一年,是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关键之年,是深入实施“十四五”规划的攻坚之年。在区委和市检察院的坚强领导下,在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在区政府、政协及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海南区人民检察院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扎实推进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检察实践,以更高站位、更严要求、更强举措、更实行动,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在实现检察工作现代化全面发展中努力书写法治担当。
一、坚持政治引领,围绕高水平安全依法维护平安稳定
坚持从政治上着眼、从法治上着力,统筹发展和安全两件大事,切实担负起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为法治担当的政治责任。
以检察之心厚植政治之根。以党的政治建设统领检察工作,坚持党的绝对领导,全面贯彻《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严格执行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主动向区委、区委政法委、市检察院请示报告重大事项18次。全面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深入开展意识形态工作分析研判会,严格执行“三同步”机制,常态化开展谈心谈话40次,确保检察领域意识形态安全。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严格执行 “三重一大”事项决策机制,召开党组会21次。坚持用党的创新理论武装头脑,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巩固拓展主题教育成果,开展党组理论中心组(扩大)学习会14次,持续擦亮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鲜明政治底色。
以检察之为守护社会之安。充分履行维护国家安全、社会安定、人民安宁的责任。全年受理审查逮捕案件52件98人,同比下降32%、14%,批准逮捕43件67人;受理审查起诉案件206件294人,同比下降16%、5%,依法提起公诉167件229人,同比上升13%、4%,无错捕漏捕、起诉后判无罪等情形。依法打击盗窃、诈骗等多发性侵财犯罪24件42人;积极服务反腐败斗争,审查纪委监委移送职务犯罪案件9件9人,立案侦查司法工作人员职务犯罪案件1件1人。统筹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不批准逮捕7人,不起诉15人,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176人,适用率88.98%。积极推进轻罪治理体系建设,组建刑事简案办案组,发挥刑事简案一站式集中办理优势,办理轻罪案件50 件,案件平均办理时长缩短至8天,有效提升监督与办案的质量和效率。
以检察之力保障发展之路。坚决维护社会稳定和人民群众切身利益,依法打击电信网络诈骗及关联犯罪,办理案件37件49人,起诉的涉缅北诈骗犯罪8名被告人均被判处实刑;依法惩治医保骗保犯罪,与公安机关进行信息共享,形成打击医保诈骗犯罪合力,确保医保基金使用安全。开展根治欠薪专项行动,打击恶意欠薪行为,与公安机关召开联席会议,依法维护就业者、劳动者合法权益;以检察之力护航企业发展,开展知识产权护航“乌海品牌”专项行动,与市检察院共同走访内蒙古永太化学有限公司,设立知识产权检察保护联系点,通过服务前置、畅通渠道等创新举措和务实行动,助力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
二、坚持法治担当,围绕高质量发展主动服务中心大局
深入推进法律监督主责主业,以“三个善于”做实“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维护执法司法公正和法治权威,助力海南区法治政府建设。
深化刑事诉讼监督。切实加强“两项监督”,监督公安机关立案9件、撤案12件,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19份、侦查活动监督通知书34份,纠正漏捕3人、遗漏同案犯4人。积极引导侦查取证,提出补充侦查意见37件,开展自行补充侦查5件。加强侦诉衔接,提前介入公安机关侦查案件26件。提升量刑建议质量,提出量刑建议189人,法院采纳率99.5%。强化审判监督,检察长列席审委会1件,向法院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1份。开展刑事执行检察监督,对社区矫正、财产刑执行等刑罚执行中存在的问题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7份,检察建议4份。
做优民事检察监督。多点发力,精准监督,办理民事检察监督案件9件,针对民事审判和执行活动中的违法情形发出检察建议3份,不支持监督申请2件;民事生效裁判监督案件3件,发出再审检察建议1份被法院采纳,有效维护司法公正和权威。做实“检护民生”专项行动,聚焦妇女儿童等特殊群体权益,构建“支持起诉+”履职格局,办理全市首例涉案被家暴妇女民事支持起诉案件并开展司法救助,让人民群众真正感受到司法温度和检察温情。
强化行政检察监督。坚持依法履职,办理行政检察监督案件9件。针对行政审判和非诉执行活动中的违法情形发出检察建议3份;针对行政生效裁判监督案件发出检察建议1份;扎实做好不起诉案件行刑反向衔接工作,通过信息共享、线索移送机制,办理行刑反向衔接案件5件,发出检察意见2份。充分发挥行政检察职能作用,评查海南区司法局行政处罚案件32件,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
加强公益诉讼检察。牢记“公共利益代表”神圣职责,办理公益诉讼案件19件,其中民事公益诉讼案件1件,行政公益诉讼案件18件,发出检察建议13份,磋商5件,到期未整改提起公益诉讼2件。依托快检实验室,聚焦群众身边的“菜篮子”“肉盘子”“药匣子”等,开展专项监督检查14次,办理食品、药品领域行政公益诉讼案件7件。通过数字模型办理企业未依法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案,向行政机关发出检察建议追回残保金22万余元,避免国有财产损失。发出社会治理检察建议2份,在海南区人大常委会支持下,促成乌海市海盛华邦污水处理厂6000万项目改造工程的启动。积极推进“长城保护公益行动”,对辖区内的秦长城遗址进行保护,修复原有墙体不完整处约30米,维护护栏网1200米,设置蒙汉文保护石,切实为长城筑起法治保护屏障。落实“三省五地黄河流域跨界河段管理保护联动机制”,对“四乱”等问题进行重点检查,进一步推动水资源、水生态、水环境公益保护向“绿”而行。
三、坚持司法为民,围绕高品质生活强化民生司法保障
将检察为民实事抓在平常,做在日常,不断推进“检护民生”专项行动,在高质量办案中惠民生、暖民心。
暖心传递检察温度。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以12309检察服务中心为依托,深度打造“暖心桥”品牌,我院获评全市“枫桥式”检察接待室示范点。积极开展“检护民生”专项行动,聚焦特定群体权益保障开展司法救助工作,助力兜牢民生底线。认真落实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制度,力争首办即化解,接待来访群众33人次,依法及时解决群众合法合理诉求,7日内程序性回复率、3个月内办理过程或结果答复率均100%。全面落实领导包案制度,严格执行检察长信访案件首办责任制,检察长接待来访群众18人次,包案4件,更好推动解“法结”化“心结”。
倾心呵护未成年人成长。持续擦亮“小苔未检”品牌,依法严惩侵害未成年人违法犯罪行为,受理涉未成年人审查逮捕案件2件2人;审查起诉案件5件6人,对2名未成年人依法适用附条件不起诉;办理涉未成年人行政公益诉讼案件1件。优化检察综合履职,实现辖区内各中小学、幼儿园法治副校长全覆盖,通过“现场授课+网络同步直播”的方式开展“法治进校园”活动17次,受益师生7000余人。利用未成年人法治教育基地及“一站式”取证中心,丰富未成年人普法工作和安全工作,促进“六大保护”形成合力,携手各方为未成年人撑起法治蓝天。
用心传播检察好声音。提升“检声嘹亮”品牌影响力,构建充满温度、贴近群众的检察宣传阵地,充分发挥新媒体与传统媒体优势互补作用,打造以微信公众号、微博、今日头条、门户网站等为主阵地的融媒矩阵,共发布原创信息330余条,多篇信息被《检察日报》《内蒙古法制报》《乌海日报》等媒体刊载,被国家级、自治区级媒体采纳32条,市级媒体采纳51条。我院被最高检评为2024年度全国检察机关全媒体生产传播工作成绩突出单位,原创作品《守护四合木》荣获第七届检察新媒体短视频类传播力作品奖,4篇论文荣获自治区级、市级荣誉。
四、坚持从严治检,围绕高素质队伍不断加强自身建设
始终把队伍建设作为基础性工程,固本培元锤炼严实作风,夯实检察工作现代化的发展根基。
以党建为引领激活检察队伍新动能。紧紧围绕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这一主线,认真落实“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等制度,开展“主题党日+”活动12次,组织政治理论学习180余次,参加“双报到”志愿服务、“民族团结一家亲”活动8次;聚焦“星级化”建设,依托“四合沐”党建品牌,精心培育“四合”价值理念,构建“党建引领、先锋示范、载体鲜活、业务融合”的党建工作格局,建成政治忠诚教育馆,举办党员领导干部专题党课7次,交流研讨15次,全体党员积极参加“一个支部一件实事,一名党员一个承诺”活动,开展送法进社区、进乡村、进企业活动20场。
以教育提素能充实检察队伍人才库。加强检察官助理职业中长期规划,以“季度练兵,点单送教”为载体,围绕案件审查、文书制作、证据审查等业务,开展检察官与助理“一对一指导+一对多跨部门办案”,提升检察人员实战能力。优化检察人员递进式培养,开展主题论辩、技能比武、知识竞赛等岗位练兵,切实提高青年检察人员能力素养。坚持正确用人导向,优化干部梯队,新招录公务员2名,3名检察官职务等级晋升,1名00后当选政协委员,1人比选转任至自治区检察院。加强政治与业务融合培训,通过“互联网+”开展培训240人次;利用“翻转课堂”“今日我主讲”开展培训507人次,赴外培训13期15人次,与政法单位开展同堂培训2期49人次,全面提升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的能力。5名检察官入选自治区检察院人才库,2名检察官荣获自治区检察“业务能手”“先进个人”称号。
以纪律作准绳健全全面从严治检体系。坚持全面从严管党治检,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深入开展党纪学习教育,通过专题辅导、警示教育、研讨交流等形式,引导全体检察人员把党纪党规印在心、见于行。严格执行新时代政法干警“十个严禁”和防范干预司法“三个规定”,以领导率廉、谈话促廉、案例警廉的方式进行警示教育,开展节前集体廉政提醒谈话10次,检务督察6次,发出督查通报6期。深入开展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工作,查摆问题2个,现已完成整改,持续完善自身建设。
以公开促公正把牢检察队伍风向标。牢固树立监督者更要接受监督理念,让检察权始终在阳光下运行。主动接受人大、政协监督,向区人大常委会专题报告公益诉讼检察工作,认真落实审议意见,与区人大、政协共同出台《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与公益诉讼检察建议双向衔接转化工作暂行办法》,凝聚共识、形成合力。广泛接受社会监督,按照“全方位、全覆盖”要求,邀请人民监督员监督检察办案15件,组织听证8次,确保检察权正确运行;公开案件程序性信息286条、公开法律文书42份,接待辩护人、诉讼代理人95人次,为律师提供“现场+互联网”阅卷服务,依法保障律师执业权利。加强自我监督,积极开展日常检查、流程监控、案件评查,确保案件质效。
各位代表,岁序更替,华章日新。回首过往一载,海南区人民检察院全体检察人员秉持初心、踔厉奋发,以务实之姿坚定前行,凭坚毅之力奋发有为,在捍卫公平正义的道路上稳步迈进,于服务人民群众的实践中精业笃行,交出了一份亮眼提气的“检察答卷”。这一年我们荣获国家级、自治区级以上荣誉12项,市级以上表彰奖励12项,连续3年被评为全市先进基层检察院。这些成就的取得,是区委和市检察院有力领导的结果,是区人大及其常委会持续监督的结果,是区政府、政协和社会各界关心、帮助与支持的结果。在此,我谨代表海南区检察院全体检察人员表示衷心感谢!
在总结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认识到面对新时代新征程新要求,自身还存在一些不足:检察工作理念现代化需加快推进;检察履职与社会发展新需求、人民群众新期待还有差距;办案质量和监督效能有待进一步提升;全面从严治检仍有薄弱环节。对此,我们将以更大决心、更实举措加以改进。
2025年工作安排
凝心聚力,再谱新篇。2025年是全面完成“十四五”规划的收官之年和“十五五”规划的论证、布局之年。海南区人民检察院将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全面深化检察改革、进一步加强新时代检察工作的意见》,以“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为基本价值追求,聚焦法律监督主责,服务办好两件大事,践行司法为民初心,努力以高质量检察履职服务保障海南区现代化建设。
一是坚持党的领导,以更高站位加强政治建设。坚持学深悟透习近平法治思想,把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与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内蒙古的重要指示精神结合起来,坚定不移将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作为开展各项工作的主线,以人民为中心,回应人民呼声,把检察工作放到党和国家工作大局中谋划,自觉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为法治担当,更好服务保障海南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二是统筹发展与安全,以更优履职服务发展大局。准确把握政策导向,认真落实“三个善于”的要求。全面准确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构建轻重有序的犯罪治理结构,对危害国家安全犯罪、严重暴力犯罪、涉黑涉恶犯罪,要依法从严惩治;对轻微犯罪案件,要落实好依法能动履职的要求,增进社会和谐稳定因素。践行司法为民宗旨,扎实办好未成年人保护、司法救助等特殊领域案件;发挥好公益诉讼在生态环境治理中的积极作用,扎实推进黄河跨区域保护协作机制,稳妥办理长城遗址保护、特殊群体权益保护等新领域公益诉讼案件。以数字检察赋能法律监督,利用大数据、案例库、检答网等“检察智库”,变“被动”为“主动”,实现从“治罪”到“治理”的转变。
三是围绕强基导向,以更大力度抓好自身建设。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压紧压实全面从严治检主体责任,持续整治“四风”,严格执行新时代政法干警“十个严禁”,一体落实案件流程监控、案件质量评查、司法责任追究、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等制度机制,不断强化内部监督管理,规范检察权正确运行。统筹抓好青年人才培养和高层次人才锻造等工作,坚持“教、学、练、战”一体推进,通过“领导讲党课、讲管理,检察官讲业务、讲技能,检察人员话廉洁、树新风”,建设高素质专业化检察队伍。
各位代表,日月其迈,时盛岁兴。2025年海南区人民检察院将在区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坚强领导下,自觉接受区人大和社会各界监督,坚决贯彻本次大会决议,在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这张“答卷”中,不断书写海南区检察之责,踔厉奋发、勇毅前行,为海南区经济建设高质量发展大局贡献检察力量。
名词术语说明
1.“三个善于”: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目标和要求,最高人民检察院党组进一步提出“三个善于”的理念——善于从纷繁复杂的法律事实中准确把握实质法律关系,善于从具体法律条文中深刻领悟法治精神,善于在法理情的有机统一中实现公平正义。
2.“六大保护”:是指家庭保护、学校保护、社会保护、网络保护、政府保护和司法保护,共同构筑起全方位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防线,形成全社会关心、保护未成年人的有效机制和良好风尚。
3.行刑反向衔接: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也称“两法衔接”,包括行政执法机关向司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的正向衔接和司法机关向行政执法机关移送行政处罚案件的反向衔接,是检察机关加强与行政执法机关衔接配合,共同促进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共同推进法治中国建设的重要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