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区十一届人大
四次会议文件(8)
乌海市海南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 2024年1月24日 在乌海市海南区
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上
海南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孙文华
各位代表:
我代表区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各位政协委员和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
2023年工作回顾
刚刚过去的一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不忘初心、勇毅前行、创新发展的一年。在区委和市检察院的正确领导下,在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在区政府、政协及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海南区人民检察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作为各项检察工作的主线,聚焦习近平总书记交给内蒙古的“五大任务”和全方位建设“模范自治区”两件大事,紧紧围绕“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的基本价值追求,坚持党建抓细抓长、案件办准办好、队伍带精带强、工作做实做稳,法律监督质效和公信力明显提升,为海南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坚实司法保障。
一、服务中心大局,以高效能检察履职护航经济社会发展
依法能动保障社会安全稳定。始终胸怀“国之大者”,抓好防风险、保安全、护稳定、促发展各项工作,主动融入平安海南建设。全年受理审查逮捕案件76件114人,同比增长80.95%、17.53%,批准逮捕66人;受理审查起诉案件244件310人,同比下降3.17%、14.6%,依法提起公诉148件220人,无错捕漏捕、起诉后判无罪等情形。从严惩处组织、利用邪教破坏法律实施等犯罪,起诉7人;依法严厉打击故意杀人、强奸等严重暴力犯罪,起诉14人;依法打击盗窃、诈骗等多发性侵财犯罪,起诉50人;从严惩治合同诈骗、电信网络诈骗等违法犯罪,起诉13人;对交办的涉缅北诈骗犯罪8名嫌疑人全部批准逮捕,切实提升人民群众安全感。积极参与反腐败斗争,办理纪委监委移送职务犯罪案件5件6人,审查司法工作人员职务犯罪自侦案件3件4人。统筹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不批准逮捕53人,不起诉77人,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适用256人,适用率91.76%。坚持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建立长效常抓机制,全面梳理排查涉黑恶势力犯罪案件,切实做到“是黑恶一个不漏,不是黑恶一个不凑”。
多措并举维护经济健康有序。助力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用实用活走访调研、政策宣传、公开听证、现场验收、第三方评估等措施,经验做法被《内蒙古法制报》宣传报道。加强知识产权综合司法保护,整合刑事、民事、行政检察职能,成立知识产权办案组,提升办案专业化水平。以印刷、维修等个体工商户税收征管监督为切入点,建立“鉴税法眼”虚开发票法律监督模型,开展立案监督4件4人,堵塞税收监管漏洞。全面落实“八号检察建议”,联合行政执法部门开展露天煤矿专项监督活动,针对企业安全生产方面存在的问题制发检察建议及提示函,切实提高企业防灾减灾意识。
主动作为服务生态绿色发展。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依法严厉打击破坏生态环境违法犯罪行为,办理生态环境资源类刑事案件12件35人。积极构建“专业化监督+恢复性司法+社会化治理”的生态检察模式,与宁夏石嘴山市惠农区检察院建立黄河流域跨区域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协作机制。扎实推进“河湖保护协作统一行动”,办理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公益诉讼案件13件,针对影响黄河生态安全问题制发检察建议,督促清理黄河河道违法占地20余亩。全面学习贯彻《黄河保护法》,开展“法治北疆 共护黄河”宣传活动,发放宣传手册500余份,提高人民群众保护生态环境的法治意识。
二、强化法律监督,以高质量检察办案维护司法公正
刑事检察提质增效。持续深化“两项监督”,监督公安机关立案11件、撤案4件,向侦查机关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35份、侦查活动监督通知书27份,纠正漏捕3人,纠正遗漏罪行2人,纠正遗漏同案犯13人;积极引导侦查取证,提出补充侦查意见54件,开展自行补充侦查13件。加强侦诉衔接,提前介入公安机关侦查案件7件。强化审判监督,提出量刑建议195人,法院采纳190人;列席审委会3件,向法院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2份,提出抗诉3件。强化刑事执行检察监督,有序开展财产刑执行检察监督工作,核查财产刑执行案件139件,核查金额392万元。依法审查暂予监外执行案件,对司法局社区矫正工作开展监督检查22次,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5份。
民事检察做精做实。深化民事诉讼精准监督,办理民事检察监督案件14件。办理民事生效裁判监督案件2件,提请上级院抗诉1件、发出再审检察建议1件;强化类案监督,针对民事审判和执行活动中的违法情形提出检察建议10件,有效维护司法公正和权威。聚焦农民工、妇女儿童等特殊群体权益,办理全市首例支持农民工维权和涉未成年人民事支持起诉案件,经验做法被《检察日报》宣传报道。
行政检察全面深化。助力法治政府建设,办理行政检察监督案件8件。强化行政审判及非诉执行监督,纠正行政审判程序违法行为并制发检察建议3份。常态化开展土地执法领域非诉执行监督,办理行政非诉执行监督案件3件。聚焦道路交通安全和运输执法领域开展专项监督,发出检察建议2份。扎实做好不起诉案件行刑反向衔接工作,制作《行刑反向衔接重点罪名审查使用手册》,建立信息共享、线索移送机制,排查不起诉案件34件,制发检察建议,督促行政机关依法对被不起诉人罚款34.2万元。
公益诉讼稳中有进。打造“益心为民”公益诉讼品牌,建成公益诉讼快检实验室,办理公益诉讼案件28件,立案25件,不立案3件。聚焦人民群众切身利益主动作为,办理乌海市首例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及个人信息保护行政公益诉讼案件,用检心守住民心。加强无障碍环境建设保护,针对无障碍设施不符合规定的问题,向行政机关发出诉前检察建议,切实保障残疾人、老年人平等、充分、便捷地参与和融入社会生活。
三、践行司法初心,以高品质检察服务厚植为民情怀
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司法诉求。以12309检察服务中心为载体,体现暖人心、解民忧理念,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打造“暖心桥”品牌,创建集控告申诉、信访接待、司法救助等检察服务为一体的枫桥式接待室示范点。针对因案致贫返贫人员加大司法救助力度,办理国家司法救助案件6件,发放救助金8.5万元。落实信访案件首办责任制,办理信访案件37件,院领导接访19件,力争首办即化解。促成卢某某等4名刑事案件被害人息诉罢访,化解刘某某十余年信访事项,实现办案社会效果与法律效果的有机统一。
精心呵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持续擦亮“小苔”未检品牌,以司法保护引领“六大保护”,依法严惩侵害未成年人违法犯罪行为,办理涉未成年人案件11件14人,附条件不起诉2人。深化系统治理,联合区教育局、关工委、妇联等部门开展“护苗”专项行动,对辖区内民办幼儿园进行安全隐患排查。加强法治宣传教育,创办《小苔大视界》栏目,围绕《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性侵害等主题开展“法治进校园”活动24次,受众师生3600多人,发放宣传资料1200余份。未成年人法治教育基地被评为“乌海市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和“海南区关心下一代教育实践基地”。
四、加强自身建设,以高要求检察管理锻造过硬队伍
抓思想筑忠诚。坚持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围绕“学思想、强党性、重实践、建新功”的总要求,扎实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举办读书班5期,运用“四下基层”工作法开展调查研究12次,针对自查问题狠抓整改落实,实现成果转化10项,确保主题教育走深走实。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严格执行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向区委、区政法委、人大、市院等报告各项检察工作30余次。加强涉检舆情的防范与应对,院党组专题研判部署意识形态工作4次。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严格执行“三重一大”事项决策机制,召开党组会16次,不断提升议事决策的科学性、民主性。
抓党建强作风。构建“党建引领+先锋示范+业务融合”工作格局,紧密融合“党心合、政心合、检心合、民心合”,打造“四合沐”党建品牌。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组织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15次,举办党员领导干部专题党课6次,学习研讨8次,开展“双报到”志愿服务、“民族团结一家亲”活动4次,党支部荣获党建与业务双融双促“八星级机关”。持续巩固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成果,制定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开展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分级抽查述责+政治谈话”3人次,不断深化纪律作风建设。持续整治“四风”,严格执行新时代政法干警“十个严禁”和防范干预司法“三个规定”,组织开展警示教育5次,廉政提醒谈话8次,检务督察12次,发出督查通报4期,扎实推进第二轮政治督察、纪律作风督查巡查反馈问题整改,确保检察队伍风清气正。
抓实训提素能。以“素质能力提升工程”为契机,坚持素能强检,建立以老带新“传帮带”机制,开展挂职锻炼、业务培训、经验交流,4名优秀青年检察官助理遴选入额。坚持教育兴检,以“引进来”“走出去”模式开展线上培训298人次,利用“今日我主讲”“翻转课堂”开展线下培训149人次,到先进地区学习交流50人次,落实同堂培训机制,检察人员主讲4场次。坚持文化润检,打造“一楼一特色”文化墙,开展主题文艺演出、“遇检悦读”“我承诺我践行”等活动,激发队伍活力。坚持业务立检,组织参加论辩赛、知识竞赛、演讲比赛等岗位练兵活动10余次,提升能力素质。坚持理论育检,1篇论文在第十八届西部法治论坛中荣获三等奖,3篇论文在第一届全市检察机关检察理论年会中荣获一等奖和三等奖。
五、主动接受监督,以高标准检察公开激发内生动力
牢固树立监督者更要接受监督理念,确保检察权始终在法治轨道上运行。主动接受人大监督,向区人大常委会专题报告刑事检察工作,认真落实审议意见,切实规范司法行为。自觉接受社会监督,依托中国检察网公开案件程序性信息337条,公开法律文书23份,提升检察工作透明度。深化检务公开,常态化开展检察开放日、公开听证、宣告送达等,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工商联及社会各界代表走进检察机关,以看得见的方式促进司法公正。接待辩护人、诉讼代理人80人次,为律师提供互联网阅卷服务,依法保障律师执业权利。按照“全方位、全覆盖”的要求,邀请人民监督员监督办案25件,确保监督工作取得实效。接受群众监督、舆论监督,与《法在身边》栏目合作播出6期,在“两微一端”编发原创信息380余篇,65篇被国家级、自治区级、市级媒体采纳;培育“检声嘹亮”宣传品牌,汇集《小包有画说》《以案说法》《普法小剧场》等特色栏目,提升检察机关社会影响力。
各位代表,过去的一年是海南区检察院全体检察人员务实笃行,进而有为的一年。这一年我们荣获市级以上表彰奖励16项,自治区级以上荣誉5项。这些成绩的取得,是区委和市检察院坚强领导的结果,是区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的结果,是区政府、政协和社会各界关心、帮助与支持的结果。在此,我谨代表海南区检察院全体检察人员表示衷心感谢!
面对新时代新征程赋予的更重责任和人民群众的更高期待,检察工作还存在一些问题:一是服务保障海南区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的意识、能力有待进一步增强;二是法律监督职责履行还不够充分,不敢监督、不善监督的问题有待进一步改进;三是队伍能力素质和基层基础的短板有待进一步提升;四是检察队伍纪律作风有待进一步加强。对此,我们将以务实态度,认真研究解决。
2024年工作安排
凝心聚力,再谱新篇。2024年是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关键之年,是深入实施“十四五”规划的攻坚之年。海南区人民检察院将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对政法工作、检察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贯彻全国检察长会议精神,持续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聚焦法律监督,突出“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践行人民至上,深化能动履职,做实诉源治理,努力以高质量检察履职服务保障海南区现代化建设。
一是坚持以政治建设为首要,以更高站位融入海南区发展新篇章。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聚焦习近平总书记交给内蒙古的“五大任务”和全方位建设“模范自治区”两件大事,推进检察工作理念、机制、能力现代化,做实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为法治担当,切实围绕中心大局工作,全力维护国家安全、社会安定和人民安宁,为海南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更高水平的司法保障。
二是坚持以人民至上为中心,以更深情怀践行司法为民新要求。牢记民心是最大的政治,扎实办好群众身边每一起案件,用心用情做好检察环节防风险、保平安、护稳定工作。坚决依法惩治严重影响人民群众安全感的犯罪,让人民群众有更多的获得感、幸福感;以“如我在诉”情怀回应群众诉求,常态化推进公开听证、司法救助、信访化解等工作,切实解决人民群众急难愁盼;完善检察支持起诉,为老年人、残疾人、妇女儿童等特殊群体撑起一片法治蓝天。
三是坚持履职尽责为根本,以更新理念提升法律监督新格局。持续学思践悟习近平法治思想,更新监督理念,引领检察工作创新发展。刑事检察重在推动构建以证据为核心的刑事指控体系,聚焦证据收集审查运用,主动融入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民事检察重在加强对民事生效裁判、审判活动和执行活动全流程监督,同步加强虚假诉讼监督,不断拓宽监督的广度和深度;行政检察重在强化对行政生效裁判、行政审判和执行活动监督,积极探索行政违法行为监督,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公益诉讼检察重在突出“精准性”“规范性”,依法拓展案件范围,多办有影响、效果好的案件,推动类案治理、诉源治理。
四是坚持以自身建设为关键,以更大力度开创检察事业新局面。巩固深化主题教育和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成果,大力实施素能提升工程,全面提升检察队伍综合素质。深化全面从严治检,锲而不舍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狠抓纪律作风建设,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努力建设一支党和人民信得过、靠得住、能放心的检察铁军。狠抓基层基础建设,提升基层检察履职能力,努力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多更优的检察产品。
征程万里风正劲,重任千钧帆已扬。各位代表,2024年我们将迎来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5周年,海南区人民检察院将在区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坚强领导下,自觉接受区人大和社会各界监督,坚决贯彻本次大会决议,聚焦海南区经济社会发展大局,求真务实,担当实干,以“检察之为”回答“时代之问”,奋力谱写新时代新征程检察事业新篇章,为全面推进海南区现代化建设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名词术语说明
1. “六大保护”:是指家庭保护、学校保护、社会保护、网络保护、政府保护和司法保护,共同构筑起全方位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防线,形成全社会关心、保护未成年人的有效机制和良好风尚。
2. “八号检察建议”:是指最高人民检察院针对当前安全生产监管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向应急管理部门制发的安全生产溯源治理方面的检察建议。
3. 行刑反向衔接: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也称“两法衔接”,包括行政执法机关向司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的正向衔接和司法机关向行政执法机关移送行政处罚案件的反向衔接,是检察机关加强与行政执法机关衔接配合,共同促进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共同推进法治中国建设的重要内容。
4. “四合沐”党建品牌:是指海南区检察院党支部紧密融合“党心合”“政心合”“检心合”“民心合”——“四合”价值追求,扎根基层,积极探索党建与业务融合新途径,精心培育“小苔未检”品牌、“益心为民”公益诉讼品牌、“暖心桥”控告申诉品牌、“检声嘹亮”宣传品牌,构建“党建引领+先锋示范+载体鲜活+业务融合”的党建工作格局,逐步形成“四合沐”党建品牌。
5. 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是指在全国检察机关学习贯彻全国两会精神电视电话会议上,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应勇提出,“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是新时代新征程检察履职办案的基本价值追求,要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引,努力实现办案质量、效率与公平正义的有机统一,既要通过履职办案实现公平正义,也要让公平正义更好更快体现,还要让人民群众真正、切实“感受到”公平正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