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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海市海南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2021年)
时间:2022-07-21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海南区十一届人大

一次会议文件(8

 

乌海市海南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 202215 在乌海市海南区

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

海南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孙文华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海南区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各位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

过去四年的工作回顾

    2018年以来,在区委和乌海市检察院正确领导下,在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在区政府、区政协及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海南区检察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海南区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学思践悟习近平法治思想,讲政治、顾大局、谋发展、重自强,协调推进四大检察”“十大业务均衡发展,政治建设、队伍建设、纪律作风建设均实现了新发展、新突破。

    一、聚焦中心,服务大局,以强烈的检察担当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全力推进更高水平平安海南建设。依法打击各类刑事犯罪,办理审查逮捕案件220318人,批准、决定逮捕177242。办理审查起诉案件9731228人,依法提起公诉8431062人,有罪判决率100%,无错捕漏捕、起诉后判无罪等情形。依法办理故意杀人、抢劫、强奸等严重暴力犯罪案件1717人;盗窃、诈骗等多发性侵财犯罪案98151合同诈骗、组织传销等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案件1938人,切实维护人民安全和市场有序发展推进煤炭资源领域违规违法问题专项整治,办理非法采矿案件520人,向自治区巡视组、乌海市院及海南区纪委监委移送线索36件。充分保障当事人诉讼权利,认真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618人适用该制度,适用率达80%以上。节约司法资源,减轻案件当事人诉累,402件案件适用三集中快速办理机制。贯彻少捕慎诉慎羁押刑事司法政策,不批准逮捕79人,不起诉129人,建议办案单位变更强制措施15人。

聚力打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提高政治站位,强化组织领导,精准打击黑恶势力犯罪,畅通快侦、快捕、快诉绿色通道,坚持是黑恶犯罪一个不放过、不是黑恶犯罪一个不凑数,对所有涉黑涉恶案件提前介入,依法办理吕舜等27人涉黑案,李裕祥等15人、张永永等11人涉恶案,以上涉黑涉恶人员均得到法律严惩。着眼长效常治,建立机制11项,每案制发检察建议,制定涉黑涉恶案件财产刑执行检察监督方案,做到打财断血,净网清源吕舜等27人涉黑案系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全市首例涉黑案件,同案处理保护伞”3人,该案被评为全市检察机关优质案件。

协力治本清源深化反腐斗争依法办理上级检察机关交办、海南区纪委监委移送职务犯罪案件1828人,依法办理乌达区委原书记丁欣亮,乌海市煤炭局原局长赵凯,乌达区政法委原书记王钧献等职务犯罪大要案件。坚持惩罚犯罪与落实认罪认罚并重,促使被告人积极退赃、真诚悔罪,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约1.16亿元,确保职务犯罪案件办理实现三个效果统一。协助相关部门查询公职人员、两代表一委员、村两委干部刑事犯罪记录5000余人次。

奋力书写检察履职战答卷。面对新冠肺炎疫情,及时制定工作预案,成立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和战地临时党支部,44名干警主动参与一线联防联控,志愿服务共计69天,累计捐款1万余元。通过两微一端开展科普宣教、健康提示150余次,引导人民群众强化自我防控意识;开设阳光下的检徽栏目,宣传检察干警防控一线故事15期。坚持自身防疫和依法履职两不误,利用三远一网办案模式办理刑事案件62125人,从严从快办理妨害疫情防控刑事案件,为疫情防控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二、关注民生,守护民利,以扎实的检察履职回应百姓新期盼

以检察行动保护民生民利。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开展预防打击民间借贷违法犯罪行为专项行动及虚假诉讼、民事行政非诉执行监督活动,建立民事审判检察监督机制,坚决遏制民间借贷违法犯罪行为。助力决战决胜脱贫攻坚,帮助6户贫困户脱贫,依法办理国家司法救助案件6件,发放救助金13万元着力优化营商环境,依法办理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案件19件,与海南区工商业联合会共同制定联系协作机制,开展检企共建促发展专题活动,积极营造安全稳定的法治营商环境。聚焦民生实事,全面落实食品药品监管四个最严要求,联合行政执法部门,针对食品安全、农副产品、医疗保健领域,开展专项监督检查20余次,保障百姓舌尖上的安全

以检察蓝呵护生态绿。秉持双赢多赢共赢理念,运用公益诉讼三检合一模式办理案件13件,办理的乌海市鼎力钙业有限责任公司非法采矿案,是自治区首例非法采矿破坏生态环境领域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常态化落实河湖长+检察长联动协作机制,携手行政执法部门开展保护黄河专项行动17次,针对河湖领域乱建问题发出检察建议15份,督促行政机关治理泄洪河道非法采砂面积146398平方米,清理黄河沿线违建近800平方米。依法办理西鄂尔多斯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破坏案,有效清理、修复国有土地面积121.76亩,该案入选内蒙古检察机关公益诉讼十大典型案例。开展公益诉讼回头看,就内蒙古星光煤炭集团非法占用草原行政公益诉讼一案,持续跟进监督,督促涉案企业缴纳违法排渣占用草牧场罚款1100余万元,编制23余万平方米绿化治理方案,项目总投资1000余万元,及时挽回国有资产损失,修复生态环境,该案被评为全市检察机关优质案件。

以检察温度守护少年心。多措并举培育未成年人检察品牌,小苔未检品牌变名牌,稳步推进涉未成年人四大检察统一集中办理。利用“4+3+N”模式开展独具特色未成年人检察工作,搭建未检服务预约平台,建成全市首家未成年人法治教育基地和一站式取证中心,依法办理未成年人犯罪及侵害未成年人权益案件2023人,对4名涉罪未成年人作附条件不起诉决定。全面贯彻落实一号检察建议和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制度,实现辖区内中小学法治副校长全覆盖,开展普法活动70余场,录制法治微课堂11联合教育局等部门,开展扫黄打非专项护童行动,对校园食品安全、从业人员健康管理、消防安全和未成年人社区矫正工作开展监督检查,持续推进未成年人双向、综合、全面司法保护。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室获评自治区级青少年文明岗、市级青少年维权岗等荣誉。

    三、深耕主业,践行使命,以严格的检察监督捍卫公平正义

做优刑事检察。强化侦查监督,依托公安机关执法办案中心派驻检察室,对侦查活动进行及时、全面、动态监督,监督立案9件、撤案9件,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37份、检察建议书6份,提前介入引导取证34件,追诉遗漏罪犯12人,纠正遗漏罪行23件。强化审判监督,针对法律适用错误、量刑不当等判决,提出抗诉9件,向法院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5份,检察长列席审委会10次。强化刑事执行监督,针对管理档案不规范、制度不完善、涉财产刑执行不到位问题,向公安、法院、司法局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8份,检察建议书30份。对1990年以来66件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案件进行核查,认定问题案件47件,向法院、司法局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检察建议书、检察意见书10份,收监执行15人,确保刑罚变更执行依法公正。

做强民事行政检察。构建多元化监督格局,统筹推进生效裁判监督、审判监督和执法活动监督。办理民事行政生效裁判监督案件9件,就一起涉企买卖合同纠纷案提请上级检察院抗诉,并获支持。回应社会关切,聚焦执行难问题,持续开展执行监督专项活动,办理民事行政执行监督案件56件,监督法院对超期发放的86368万余元执行案款及时处置。办理民事行政审判程序违法监督案件4件,督促行政机关履职12件,切实规范司法活动和行政执法行为。

做实公益诉讼检察。践行检察官公共利益代表职责使命,办理行政公益诉讼案件61件,发出诉前检察建议46件,督促追缴行政罚没款1406万元、国有土地出让金160万元。积极稳妥拓展公益诉讼办案范围,办理安全生产、文物、英烈设施保护领域公益诉讼案件5件,全方位守护社会公益。办理的董某非法收购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入选内蒙古检察机关野生动物资源保护十大典型案例。

    四、扛责在肩,守正创新,以稳健的检察实践推进自身建设

优化司法资源配置,持续做好改革精装修扎实推进司法体制改革,实行检察人员分类管理和检察官办案责任制。全面落实员额动态调整机制,遴选6名检察官助理进入员额检察官序列。优化机构职能体系,将内设机构整合为41室,实行捕诉一体,完成内设机构改革。压紧压实检察官办案责任,制定三类人员业绩考评工作办法,修订检察官、检察辅助人员和司法行政人员业绩考评实施细则。严格执行入额院领导带头办案要求,抓实检察长审批、检委会把关、流程监控、案件评查等监督机制,确保优质高效办理案件。

强化检察文化建设,牢牢把握意识形态工作主动权。以特色检察文化引领提升检察软实力,建成党员活动室、图书阅览室、院荣院史馆等文化专区。以崇法尚德,清正务实检察院训滋养初心,开展遇检·悦读”“耕读园”“我承诺我践行活动,筑牢干警为检察事业贡献力量的信心和决心。建立智慧检务体系,使用统一业务应用系统2.0,实现办案全程规范化、数字化,运用检委会、视频会议、远程接访等系统,有效解放检察生产力,司法办案质效进一步提升。

    五、强化自律,接受监督,以自觉的检察公开赢得社会公信

    主动接受人大法律监督和政协民主监督。构建看、听、评、议全方位接受监督模式,向区人大常委会专题报告司法体制改革、公益诉讼等检察工作情况,7名检察官及检察官助理接受区人大常委会履职评议,认真落实审议意见,切实规范司法行为。广泛邀请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各单位代表参加同舟共济,检护明天检察开放日和民有所呼、我有所应等检察宣传周活动。通过面对面座谈、实地观摩、网络直播等方式,搭建零距离交流联络平台,确保人大代表直观了解检察工作动态,及时提出意见建议,有力促进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运用互联网+检察模式,公开案件程序性信息1240条,法律文书909份,重要案件信息26条。打造集控告申诉、司法救助等功能于一体的12309检察服务中心,办理群众来信来访案件62件,办结57件,结案率为91.94%。开通网上接待、阅卷预约平台,接待辩护人、诉讼代理人276人次,切实保障律师执业权利。全面开展检察公开听证,落实人民监督员制度,开展案件评查和听庭评议活动,听取人民监督员意见建议,让检察权在阳光下运行。拓宽普法宣传覆盖面,建立新媒体演播中心,开设检察新闻眼”“传播未检好声音栏目;与《法在身边》合作播出25期;通过两微一端编发原创信息1200余条,被国家级、自治区级、市级媒体采纳150余条。

    六、党建引领,从严治检,以坚定的政治忠诚锻造过硬检察铁军

坚持以政治建设为引领。坚定理想信念,认真落实三会一课、主题党日、党组中心组学习等制度,召开党组中心组学习52次、专题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17次、专题党课20期。坚持党管干部原则,选好配强领导班子,强化基层党组织建设结合两学一做,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及党史学习教育,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41期,组织28名党员干警开展双报到志愿服务及民族团结一家亲活动,解决群众急难愁盼。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严格执行三重一大事项决策机制,落实党组议事规则,召开党组会100余次,不断提升议事决策的科学性、民主性。

坚持以作风建设为保障。扎实开展严整改促提升树形象专项整顿活动,落实落细全面从严治检要求;扎实开展深化以案促改,净化政治生态专项活动,切实做到六除六兴;扎实开展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整治七大顽瘴痼疾 ,查摆问题20个,制定措施41项,建立制度24项。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持续整治四风,全面履行一岗双责加强干警八小时外三圈管理;严格落实三个规定制定廉政风险点及防控措施,开展警示教育12次,的主基调更加鲜明严格执行请示报告制度,向区委、人大、市院等报告工作情况80余次。

坚持以能力建设为基础。打造多元化教育培训模式,与自治区检察官学院建立帮助式培训工作交流平台,与内蒙古民族大学政法学院合作共建法学实践教学基地,分批次参加政治理论学习及业务集中轮训450人次。坚持以案代训,先后选派15名业务骨干,参与办理自治区、市级检察机关交办的大要案件。注重先进典型示范引领,受到市级以上表彰奖励72项,其中获自治区、市以上荣誉45人次,受最高检表彰8人次,集体立功、获奖27次。

各位代表,过去四年海南区检察院牢牢把握稳进、落实、提升工作总基调取得的每一个成绩、每一次进步,离不开区委和市检察院的正确领导,离不开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离不开区政府、区政协和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在此,我谨代表海南区检察院表示衷心的感谢和崇高的敬意!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检察工作还存在不足:司法理念、法治思维还需更新,服务海南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创新性、针对性还不强;四大检察发展还不平衡,检察履职能力有待提升;业绩考评与司法办案实际紧密结合不够,全面从严治检存在薄弱环节。对此,我们将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分类施策,全力破解。

今后五年工作任务

    今后五年,海南区检察院将在区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坚强领导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以赶考的清醒和坚定,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以人民满意为根本遵循,以推动高质量发展为主线,以更高站位服务大局,以更强担当履职尽责,以更严要求强化队伍建设,以更大力度夯实发展根基,为海南区实现十四五规划、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新征程提供更加优质高效的检察保障。

    一是以政治建设为统领,强化政治自觉,在高标准自身建设上有新面貌。两个确立统一思想行动,将习近平法治思想融入检察履职全过程。抓紧抓实检察队伍自身建设,全面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精神,主动增强新时代履行检察职能的责任感、使命感、紧迫感。以巩固深化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成果为抓手,坚持全面从严管党治检主体责任,提升干警精神风貌,推动检察政治生态持续好转。落实检察官业绩考评制度,健全对办案质量、效率、效果的综合评价体系,以求极致的标准,努力建设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的检察铁军。

    二是以服务大局为抓手,强化法治自觉,在高质量发展中有新作为。深刻领会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围绕区委总体工作思路,紧扣乡村振兴、生态文明、民生保障工作,在服务绿色发展上持续发力,对严重污染大气、土壤、水源等破坏生态环境资源犯罪加大打击力度,助力黄河生态屏障保护;强化检察担当,在优化营商环境上持续发力,严厉打击破坏金融管理秩序、制假售假等阻碍经济发展、损害群众利益的刑事犯罪,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合法权益忠诚履职,为民司法,在服务高质量发展上持续发力,抓好扫黑除恶常态化、助推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为海南区高质量发展提供更多检察助攻。

    三是以司法理念为引领,强化检察自觉,在高水平法律监督上有新成效。强化案件质量评价指标指挥棒作用,以更优举措强化法律监督,推动四大检察全面协调发展。做优刑事检察,深入推进捕诉一体办案机制,全面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深化运用-件比评价体系,提升办案质效。做强民事检察,贯彻落实好《民法典》,树牢权力监督与权利救济相结合的民事检察思维,维护司法公正。做实行政检察,完善以行政诉讼监督为基石、行政非诉执行为延伸、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为牵引的工作格局。做好公益诉讼检察,积极探索公益诉讼办案新领域,善用磋商机制,注重民生领域案件办理,维护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

    各位代表,大道修远,重任在肩!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为各项工作指明了方向,面对检察工作发展的新机遇,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要在区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坚强领导下,自觉接受区人大和社会各界监督,坚决贯彻本次大会决议,不断加强和改进各项检察工作,忠诚向党,心系大局,公正司法,奋勇争先,为海南区巩固发展民族团结、社会稳定、保障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做出新的更大贡献,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名词术语说明

1.“三集中办理机制:是指公安机关针对危险驾驶案件集中送案,检察机关集中审查起诉,法院集中审判的案件办理机制。

2.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五条之规定,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自愿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承认指控的犯罪事实,愿意接受处罚的,可以依法从宽处理。

3.“四个最严要求: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食品药品安全四个最严要求(最严谨的标准、最严格的监管、最严厉的处罚、最严肃的问责)和中央有关决策部署,最高人民检察院、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决定自20199月至202012月在全国联合开展落实食品药品安全四个最严要求专项行动,保持打击食药安全违法犯罪高压态势,携手抓好食药安全全链条保护。

4.“一号检察建议:是指20181019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向教育部发送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建议书》(高检建[2018]1号),简称一号建议。这份建议的核心内容为:建议进一步健全完善预防性侵害的制度机制;加强对校园预防性侵害相关制度落实情况的监督检察;依法严肃处理有关违法违纪人员等。

5.“三检合一办案模式:公益诉讼三检合一、四位一体办案模式,要求对涉及生态环境与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等公益诉讼领域的案件实行刑事责任、民事责任、行政责任一并审查,将审查逮捕、审查起诉、行政公益诉讼和民事公益诉讼四项检察职能在同一个公益诉讼部门或公益诉讼办案组行使。

6.强制报告制度:20205月,最高检联合国家监委等9部门,印发了《关于建立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制度的意见(试行)》,共同建立了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制度。强制报告就是对于发现性侵、虐待、欺凌、遗弃、拐卖等9类未成年人遭受不法侵害情形,有关单位和个人须立即报案。为了及时制止犯罪,有效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规定发现疑似情形的也要报告。

7.-件比:是指发生在人民群众身边的案,与案进入司法程序后所经历的有关诉讼环节统计出来的件相比,形成的一组对比关系。-件比数越低,说明经历的诉讼环节越少,办案时间越短,案结事了,当事人对办案活动的评价相对越高,办案的社会效果越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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