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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海市海南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2019年)
时间:2020-11-06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乌海市海南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20年04月09日在海南区第十届

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上

乌海市海南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孙文华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海南区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各位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

2019年工作回顾

2019年海南区人民检察院在区委和市检察院正确领导下,在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下,在区政府、区政协及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立足新时代紧盯新坐标,紧紧围绕海南区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凝心聚力,全面落实“讲政治、顾大局、谋发展、重自强”总体要求,认真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各项工作取得新进步。

    一、全力维护社会安全稳定,助推经济健康发展

以维护人民安全为宗旨,确保社会安定有序。认真履行审查逮捕、审查起诉等刑事检察职能,全年共受理提请批准逮捕案件53件87人,依法批准逮捕69人,决定逮捕3人;受理移送审查起诉案件201件287人,其中受理监察委移送审查起诉案件1件1人,依法提起公诉193件276人,审结率为95.8%,全年无捕后不诉、起诉后判无罪等情形。全面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完善速裁程序,与法院、交警部门共同制定“三集中”快速办理机制,117件案件适用“三集中”办理机制;157人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占比56.88%。始终遵循罪刑法定、疑罪从无原则,认真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对不符合逮捕、起诉条件的,决定不批准逮捕15人,不起诉12人,对未成年人附条件不起诉3人,体现了惩治与教育相结合的原则,维护了社会安全稳定。

围绕经济服务大局,促经济保民生。坚决遏制民间借贷违法犯罪行为多发势头,强化社会风险源头管控,与法院、公安机关协作开展“预防打击民间借贷违法犯罪行为”专项行动。为优化营商环境,切实保障民营经济健康发展,与海南区工商业联合会共同制定《关于建立联系协作机制工作办法》。加强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守护“舌尖上的安全”,按照“四个最严”要求,联合行政执法部门,重点排查治理黄河市场、金海市场内的调料及熟食品加工店、豆腐作坊、药店等,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督促行政机关加强食品药品监管力度,严厉打击危害食品药品安全违法犯罪行为。

专注生态资源保护,助力污染防治工作全面开展。为切实守护青山绿水,保护黄河湿地生态,携手乌海市自然资源局海南分局等行政执法部门共同开展“保护黄河”专项行动,合力解决乱占、乱采、乱堆、乱建问题,形成“专业化监督+恢复性司法+社会化治理”办案新模式。针对河湖领域乱建问题向行政机关发出检察建议3份,均已回复并整改;督促行政机关治理泄洪河道非法采砂面积146398平方米,清理黄河沿线违建近800平方米。强化生态领域行政检察监督,督促生态环境局、自然资源局、农牧水务局等行政机关依法履行监管职责,发出检察建议12份,督促行政机关对违法企业及行为人共计罚款1100余万元。

坚持不懈深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精心组织,依法推进。强化组织领导,统一调度指挥,专项斗争取得阶段性成效。精准打击黑恶势力犯罪,将提前介入常态化。受理的3件涉黑涉恶案件全部提前介入,畅通了快侦、快捕、快诉绿色通道。为有效形成打击黑恶势力犯罪合力,确保协作“零障碍”,与纪委监委、法院、公安召开联席会议16次,召开“大、小三长”会议16次。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题宣传13次;通过本院微信公众平台举办了近3000人参与的扫黑除恶专题有奖知识竞答活动;联合海南区司法局开展“保持高压态势,铁腕扫黑除恶”专项学习活动,向海南区司法局提出了“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工作建议”,进一步保障了专项斗争有序推进。依托检察机关统一业务应用系统对5年以来受理的3人以上涉嫌故意伤害、寻衅滋事、敲诈勒索等7类案件进行重点核查,对可能涉及“黑恶势力”的犯罪线索依法向公安机关移送。依法办理了市院交办吕舜等27人涉黑案,该案系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我市首例涉黑案件。办理了李裕祥等12人、张永永等11人涉恶案件,均依法提起公诉,平均审查起诉期限为44天。以上涉黑涉恶案件全部由检察长、副检察长带头办理,充分发挥了入额领导干部办案示范引领作用。

二、全面强化法律监督职责,切实维护公平正义

以精准监督为主线,着力强化刑事法律监督强化侦查监督,对公安机关应当立案而不立案,监督立案2件,纠正公安机关遗漏同案犯4人,改变案件定性7人,发出继续侦查取证意见书26份,书面纠正侦查活动违法情形4件。积极引导侦查取证,以提前阅卷、案件讨论,参加现场勘验等方式提前介入公安机关侦查案件6件。强化审判监督,针对法律适用错误的判决,依法提出抗诉1件,列席审委会4次,提出量刑建议101人,法院采纳94人,采纳率93%。强化刑事执行检察监督,加强羁押必要性审查力度,依法办理羁押必要性审查案件12件,建议变更强制措施9件,办案部门均已采纳。针对社区矫正人员管理档案不规范、管理制度不完善等问题,向海南区司法局发出检察建议5份,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2份。立足刑事执行检察职能,紧盯“打财断血”重点任务,制定了《海南区人民检察院涉黑涉恶案件财产刑执行检察监督实施方案》,促进涉黑涉恶罪犯财产刑执行活动依法、公正、规范进行。

强化民事行政检察监督,构建多元化检察监督格局。依法履行民事行政检察监督职能,强化与审判机关及各行政机关沟通协作,做到有配合、有监督。加强民事审判和执行活动监督,办理执行监督案件发出检察建议13份,已全部被采纳并回复;办理生效裁判监督案件2件。针对行政机关在执法过程中怠于履职情形,办理督促履职案件12件。

强化维护公益共同体意识,做强公益诉讼检察工作。凝聚公益保护合力,加强与自然资源局、生态环境局等部门协作,落实公益诉讼工作衔接机制,与审判机关统一办案流程,与公安机关建立线索双向移送机制,积极构建良性互动工作格局,为深入推进公益诉讼工作开展奠定坚实基础。全年共发现行政公益诉讼线索13件,立案11件,发出诉前检察建议6份,已全部被采纳和回复;向公安机关移送非法采矿犯罪线索1件,现已立案侦查。办理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1件;办理全市首例提起行政公益诉讼案件1件,该案当庭宣判,进一步督促了行政机关规范执法,依法行政

强化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助力青少年健康成长。我院“李怡工作室”利用“4+3+N”模式,开展独具特色的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完成了“对涉罪未成年人介入心理干预的必要性和可行性”调研课题。本着“教育、感化、挽救”的原则,3名涉罪未成年人做出附条件不起诉决定,对其中一名宁夏籍未成年人开展异地监督考察,该名学生已考上大学。认真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检察院“一号建议”,保护未成年人远离性侵害,与教育局、公安局、团委、关工委召开联席会议,建立检教班主任联络群,制定“爱童”专项普法行动实施方案。深化“谁执法谁普法”责任落实,开展20余场法治巡讲,利用未检微信服务平台举办了近5000人参加的未成年人安全知识有奖竞答,获得了良好的法制效果和社会效果。持续加强未成年人全方位司法保护力度,联合教育局等五部门,开展“扫黄打非”专项护童行动。未检负责人以视频授课的方式在全自治区范围内介绍了检察版心理干预实践与探索的工作经验,全面提升了未检工作专业化、精细化水平。

    三、主动接受人民监督,夯实检察为民根基 

自觉接受人大和社会各界监督是践行党的群众路线的宗旨所在,也是新形势下加强司法公信力的有效途径

主动接受人大及社会各界监督。主动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法律监督和政协的民主监督,向区委和区人大常委会专题报告司法体制改革进展情况;5名检察官及检察官助理接受区人大常委会履职评议。广泛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劳动模范参加“检察开放日”活动,通过面对面座谈、实地考察、观摩庭审、监督指导等方式,真诚听取各代表意见建议,着力规范司法行为。

自觉接受社会舆论监督,持续深化检务公开。运用“互联网+检察”模式,以公开促规范。通过中国检察网公开案件程序性信息273条,法律文书181份,重要案件信息5条。通过12309检察服务中心、案件管理中心,依法妥善处理群众合理诉求,接待群众来信来访227人次;办理国家司法救助案件2件,发放救助金5万元。为切实保障律师执业权利,接待辩护人、诉讼代理人66人次拓宽法律援助服务渠道,建立法律援助中心驻检察机关工作站。持续抓好新时代检察意识形态工作,与乌海市电视台《法在身边》栏目合作播出11期节目。通过“两微一端”编发原创信息300余条,转发信息1500余条,增设“廉政心语”栏目。我院微信公众号在内蒙古检察机关123家微信公众号影响力排行榜中上榜60期。

    四、落实“五个过硬”要求,狠抓队伍建设

始终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牢牢把握习近平总书记“四个铁一般”要求,努力打造适应新时代要求的过硬检察队伍。 

强化政治引领,严明纪律作风。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引航定向,结合“两学一做”,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建立“读原文—谈认识—看行动—见成效”学用评价机制,深化主题教育大学习大研讨成果。强化基层党组织建设,认真落实“三会一课”、主题党日、党组中心组学习等制度,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4次、党组中心组学习15次,开展主题党日活动12次突出“精准扶贫”工作重点,务实创新抓党建,由党组书记牵头带动班子成员与贫困户结对共建,帮助6户贫困户增收。以提供法治服务为主线,强化驻村帮扶力度,积极开展拉僧庙镇曙光村包联共建活动,发动全院干警帮助解决部分农副产品滞销难题。强化政治引领,用“崇法尚德,清正务实”的检察院训浸润心灵,引导行为。坚决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持续整治“四风”,全面开展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暨“一岗双责”分级抽查述职活动;以违纪干警的典型案例明纪促改,开展警示教育大会10次,以正风肃纪常态化推进全面从严治检。

    强化创新引领,推进内设机构改革。优化检察机构职能体系,全面推进“四大检察”“十大业务”法律监督总体布局,以检察队伍革命化、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为方向,根据“3+2”模式,将原有内设机构整合为41优化案件办理模式,实行“捕诉一体”,形成立体化刑事诉讼监督模式,优质高效办理案件。

强化文化引领,建设“学习型”检察院为保持风清、气正、团结、向上的检察文化氛围,组织开展富有检察特色的“读书沙龙”、“我承诺我践行“耕读园”等活动。以培养专门型、实战型检察人才为重点,选派15名干警参加高检院、自治区院组织的业务集中轮训、岗位练兵和业务竞赛。为切实提高检察队伍专业化水平,与内蒙古民族大学政法学院合作共建“法学实践教学基地”;全员参加高检院、自治区院、市院组织的网络视频培训82次。组织干警参加了全市政法系统庆祝新中国成立70周年文艺汇演,录制了《我和我的祖国》和《歌唱祖国》MV,以此激发全院干警爱国主义情怀。注重先进典型示范引领,3名优秀检察官分别被授予“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志愿者”和“先进个人”荣誉称号;党支部、团支部分别被授予“先进基层党组织”、“五四红旗团支部”荣誉;“李怡工作室”荣获全市检察机关“集体嘉奖”荣誉;我院被乌海市卫计委授予“健康单位”。“读书沙龙”系列活动荣获自治区“草原阅读季优秀项目”奖。

各位代表,过去一年海南区检察院取得的每一个成绩、每一次进步,都是区委和上级检察机关正确领导的结果,是区人大、区政府、区政协、社会各界重视关心支持的结果,是各位代表委员积极建言献策的结果。在此,我谨代表海南区检察院全体干警表示衷心的感谢和崇高的敬意!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当前的工作还存在困难和不足,主要表现在:一是在实际工作中,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服务大局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司法理念还需不断更新,网络技术等专业人才缺乏。二是民事检察、行政检察发展还不充分,监督的实质化还有待增强。三是检察工作作风需要持续改进,运用智慧检务助推“四大检察”充分发展的新思维、新方法不多。对此,我们将持之以恒,下大力气加以解决。 

2020年检察工作思路与安排

2020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十三五”规划收官之年。在实现中国梦的新征程中,海南区检察院将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坚持“稳进、落实、提升”工作主题,永葆“人民检察为人民”的初心本色,聚焦法律监督职能,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法治自觉、检察自觉,强化风险意识,强化担当精神,推动“四大检察”全面协调充分发展,努力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更多更好的检察产品。 

一要坚定不移坚持党的绝对领导,确保检察工作正确政治方向。树立“政治自觉”,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一切工作从政治上考量、在大局下行动,确保检察工作始终沿着正确的方向前进持续助力打好“三大攻坚战”,将“四个铁一般”真正落实到位。

二要坚定不移履职尽责,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树立“法治自觉”,以人民安全为宗旨,以社会稳定为根本,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对重点行业领域乱点乱象依法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及时发现监管漏洞,针对性制定整治机制和方案,持续把检察建议做成刚性做到刚性,切实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为本地区经济高质量发展创造良好法治环境。

三要坚定不移强化法律监督,在深化依法治区实践中发挥重要作用。树立“检察自觉”,深耕法律监督主责主业,坚持刑事检察、民事检察、行政检察和公益诉讼检察“四轮驱使”,促进检察工作全面协调充分发展。把法律明确赋权领域的案件办好、办扎实,努力尝试办理公益诉讼“等”外领域案件。与行政执法部门建立监督与被监督的良性互动关系,形成监督合力,实现双赢共赢。

四要坚定不移强基固本,努力打造一支新时代过硬检察队伍。坚持严管就是厚爱,持续改进工作作风,不断加强检察队伍革命化、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深入学习贯彻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要”在自觉“重”在落实,持之以恒抓提升。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培育专业精神、提升专业素养,确保能力水平跟上时代节拍、担当时代重任多举措争创检察品牌,打造高质量精品案件。

各位代表,在新的一年里,海南区人民检察院将更加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在区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坚强领导下,在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下,认真贯彻本次会议精神,坚定信心,忠诚履职,务实进取,努力开创检察工作新局面,为平安海南、法治海南、亮丽海南增光添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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