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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海市海南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2018年)
时间:2020-11-06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乌海市海南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19年1月17日在海南区第十届

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上

乌海市海南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孙文华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区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

    一、2018年主要工作

2018年,海南区人民检察院在区委和市检察院正确领导下,在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和区政府、区政协及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及十九届一中、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紧紧围绕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强化法律监督,深化司法改革,狠抓队伍建设,各项检察工作取得了新的进展。

    (一)围绕大局履职尽责,积极服务经济社会平稳健康发展

始终坚持在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中谋划和推进检察工作,着力维护稳定、促进发展、保障民生。 

立足检察职能,全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加强与侦查、审判机关协作配合,充分行使审查逮捕、审查起诉等检察职能,始终对各类危害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刑事犯罪保持严打高压态势,努力营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全年共受理提请批准逮捕案件7190人,依法批准逮捕6074,无捕后不诉、捕后判无罪等情形;受理移送审查起诉案件243297人,依法提起公诉226264人,公诉案件有罪判决率100%。始终遵循罪刑法定、疑罪从无原则,认真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严把案件事实证据关和法律适用关,对不符合逮捕、起诉条件的决定不批准逮捕12件17人,不起诉12件28人,结合办案化解社会矛盾,努力推进平安海南、法治海南建设。

聚焦检察服务,着力助推经济健康发展。积极营造安全稳定的法治营商环境。依法办理了合同诈骗、组织传销、逃税等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案件1114人,有力促进企业合法经营以生态环境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及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等领域造成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受到侵害的案件为重点市场监督管理、环保、国土、农牧、草原管理等机关单位开展专项检查5以集中巡查的方式深入乡镇、矿区及黄河沿线地区,发现公益诉讼案件线索立案查处12件,发出诉前检察建议12行政机关已全部作出书面回复,依法追回土地出让金160万元向公安机关移送非法采砂破坏资源环境案件线索1件,有效保护国家利益不受侵害。不断加大科技强检力度,配备了无人机,助力公益诉讼调查取证。坚持不定期公益巡查,开展公益诉讼宣传周活动国土环保等行政执法机关召开联席会议3,不断强化检察机关在生态资源环境等领域的保护力度,为海南区“绿水青山”发挥检察机关的积极作用。西鄂尔多斯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破坏案件入选《内蒙古检察机关公益诉讼十大典型案例》。

聚力扫黑除恶确保人民安居乐业按照中央、国务院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部署,制定了《海南区人民检察院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实施方案》,成立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院领导带头办理涉黑涉恶案件。先后召开5次扫黑除恶工作专题部署会,确保在案件办理中能够准确把握涉黑涉恶案件定性,做到严格依法办案,精准打击黑恶势力犯罪。与公安、法院等执法机关召开联席会议5次。共受理公安机关移送提请逮捕涉恶案件3件12人;受理审查起诉涉恶案件5件25人。不断加大法治宣传力度,深入巴音陶亥镇、拉僧庙镇、拉僧仲街道办事处进行涉黑涉恶专题法制讲座3次,对辖区内社区矫正人员和司法工作人员进行涉黑涉恶专题法制讲座2次,有效的扩大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宣传覆盖面。受理群众举报涉黑涉恶案件线索6件。涉黑涉恶线索受理举报渠道进一步畅通,开通12309检察服务电话24小时录音功能,门户网站设立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专栏,在巴音陶亥镇各行政村设立了举报信箱,切实有效的形成了打击黑恶势力犯罪的合力。

(二)全面强化检察监督,切实维护司法公正权威 

坚持敢于监督、善于监督,着力维护司法公正和法律权威,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围绕精准监督主线,提升刑事检察监督实效。加强对刑事侦查活动监督,在区公安分局拉僧仲派出所设立派驻检察每周开展一次驻所检查活动,并本辖区其他派出所进行流动监督检查。共查阅刑事、行政案件87件,立案监督5件。以监督纠正遗漏犯罪事实、犯罪嫌疑人以及滥用强制措施为重点,追捕漏犯2人,追诉漏犯5人,追诉漏罪7,改变案件定性11。以监督纠正侦查取证、程序违法为重点,向公安机关提出书面纠正违法意见11,全部被采纳强化刑事审判监督,检察长列席审委会5次。加大对刑事判决、裁定实质性审查力度,对一起猥亵儿童案提出抗诉向法院提出书面纠正违法意见3件,均被采纳。强化刑事执行检察监督力度针对区人民法院刑事裁判涉财产部分未执行案件,提出检察建议9,法院全部采纳,切实规范了财产刑执行工作。加大羁押必要性审查力度,不断强化保障人权意识,通过办案提出变更强制措施检察建议11件,全部被采纳。积极开展社区矫正各项日常工作,定期对区司法局下设的5个司法所进行抽查,通过面对面交流、走访入户等形式对108名社区矫正人员进行深入了解,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向区司法局发出检察建议12份,有效提高了监管实效。

强化民行检察职能加大公益诉讼力度加强与审判机关联系协作,做到有配合、有监督。积极构建提请抗诉、再审检察建议、督促起诉等多元化检察监督格局,加强民事和行政诉讼监督。依法办理审判、执行监督案件30,发出检察建议29份,法院已全部采纳。深入开展民事行政非诉执行监督专项活动,与市场监督管理、环保、税务、国土等行政执法机关召开协调会,加强各单位之间的沟通扩大了民事行政非诉执行案件线索收集范围。深入开展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专项活动;深入开展“保护黄河”公益诉讼专项活动沿黄河岸线摸排公益诉讼案件线索3次,对一处非法采砂点,经调查后立案,并向水利局发出诉前检察建议,水利局已依法作出处理;深入开展“保障千家万户舌尖上的安全”检察公益诉讼专项监督活动联合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海南区黄河市场、金海市场、辖区内部分药店等重点领域进行执法检查;对“非洲猪瘟疫情”销售假冒“阳澄湖”大闸蟹等进行专项执法检查,针对检查中发现问题立案6件,发出检察建议6份,行政机关全部依法作出处理,有效推进了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和规范执法。

突出检察保护,助力青少年健康成长。坚持未检工作专业化、综合化发展方向使未检工作更加精细化、精致化、精心化,结合辖区特点,设立了负责未检工作的“李怡工作室”。在实行未成年人检察 “捕、诉、监、防一体化工作模式的基础上扩充职能,形成了符合本地区特色的4+3+N未检工作模式2018年,共办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5件7人。所有未成年人案件已形成专人专办模式,自主开展了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心理测评工作,研制了检察版的心理测评报告文书,开通了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微信公众号,自主研发搭建了“未检服务”预约平台。积极开展“爱童”专项行动,采取“家访式”的社会调查走访模式合区教育局、公安机关等对辖区内的幼儿园进行安全评估检查。先后深入区十八中、西卓子山学校、四完小,积极开展检察官送法进校园活动,检察长被区十八中聘请为法治副校长,全面提升未检职能和工作水平

    (三)主动接受监督,着力规范检察权运行机制 

自觉接受人大和社会各界监督,全面强化自身监督,切实规范检察权在法治的轨道上运行,全面提升司法公信力。 

自觉接受人大和社会各界监督。主动接受人大法律监督和政协民主监督。向区委和区人大常委会专题报告了司法改革进展情况不断加强与人大代表的沟通联系,邀请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各单位代表参加关爱祖国未来擦亮未检品牌”为主题的检察开放日活动通过面对面座谈、实地观摩指导等方式,便于代表充分了解检察工作,及时提出意见和建议,促进检察工作能力水平的提升。

不断完善自身监督强化流程监控,规范自身司法行为。建立线上、线下双重动态监控模式,依托检察机关统一业务应用系统对所有案件网上办理、文书网上流转、程序实时监管。对系统操作不规范、案件录入不准确、信息公开不及时等问题,采取口头预警、网上提示、书面纠正的方式及时落实整改。成立了案件评查领导小组,对2018年上半年办理终结案件进行全面评查,共评查案件156件,卷宗175册,对案件评查中发现的个别案件程序不规范、材料不充分、文书制作瑕疵、案卷装订不符合规定、案件质量不高等5类458个问题,限期办案人员全部落实整改,切实增强执法办案活动规范性

扎实推进检务公开大力推行“智慧检务”,努力搭建“互联网+检察”公开模式,以公开促规范。通过人民检察院案件信息公开网公开案件程序性信息287条,法律文书242份,重要案件信息1条,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建成集控告申诉、国家赔偿、司法救助、法律咨询等功能于一体的12309检察服务中心。依法妥善处理群众合理诉求,积极维护群众利益,接待群众来信来访10人次。不断提升律师、诉讼代理人服务水平,开通网上接待、阅卷预约平台,对公诉案件制作并上传电子卷宗,免费为律师刻录案件电子卷宗光盘,便于律师查阅案件卷宗。全年共接待律师申请阅卷34次、听取律师意见4次,切实保障了律师执业权利。拓宽普法宣传覆盖面,与乌海市电视台法在身边栏目合作播出4期节目。提升检察工作透明度,通过“两微一端”编发原创信息498条,转发信息1427条,80余条原创信息被上级检察院和今日头条、乌海日报等媒体采纳。海南检察微信公众号在内蒙古检察机关123家微信公众号影响力排行榜中连续45期上榜。

    (四)狠抓队伍建设,着力提高履职能力 

始终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领导,牢牢把握五个过硬总要求,深入贯彻中央《关于新形势下加强政法队伍建设的意见》,着力打造高素质检察队伍。 

坚定理想信念,切实转变作风。持续深入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建设,不断加强全院检察干警的政治理论学习,增强教育实效。利用每周例会组织干警认真学习领会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坚持把全面从严治党的各项要求与检察工作有机结合,从严从实加强机关党建。认真落实“三会一课”、主题党日、党组中心组学习等制度,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和专题组织生活会3次;组织主题党日活动12次;党组中心组学习13次,党组书记和党支部书记带头讲党课,进一步巩固和深化“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成果。严格落实“两个责任”,逐级逐层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明确、细化各部门职责,切实落实“一岗双责”。紧盯“四风”问题反弹回潮,加大执纪问责力度,对检容、检纪、检风等开展检务督察21次,对督查情况进行实时通报,开展诫勉谈话3次,给予1名违纪干警警告处分,并开展警示教育大会,全面加强党风廉政建设。

推进检察改革,合理配置资源。按照上级检察院的要求在办案一线的检察官助理中遴选4进入员额检察官序列,确保各归其位、人尽其才。积极推进入额院领导直接办案常态化机制,入额院领导带头办理重大疑难复杂案件,充分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制,制定了检察官及检察官助理业务工作评价标准,修订了检察官、辅助人员和行政人员绩效考核办法,明确了司法责任制追究和案件质量监督机制。 

提升职业素养夯实检察根基以培养专门型、实战型人才为重点,切实提高检察队伍专业化水平。2018年,共选派10名干警参加高检院自治区检察院组织的业务集中轮训,参加自治区检察院组织的网络视频培训66次。坚持以赛促训,积极参加区委、市检察院和自治区检察院组织的业务技能竞赛1名干警代表市院参加自治区检察院举办的公诉人论辩赛3名干警参加海南区组织的法律知识竞赛并获团体第二名。坚持文化育检,利用“三八”“五四”“七一”等重要节日,开展知识竞赛、主题演讲、健步走等有益于身心健康的活动,开展富有检察特色的“书香润检察”、“读书沙龙”、“道德讲堂”活动30余次。始终保持风清、气正、团结、向上氛围。乌海市卫计委授予健康单位”荣誉称号。

一年来,检察职能得到进一步发挥,检察工作取得新的成效。全院有 1个集体和3名个人获得市级表彰,1个团体获得海南区级表彰。这些成绩的取得,离不开区委和上级检察机关坚强领导,离不开区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离不开区政府、区政协和社会各界关心、支持。在此,我代表海南区检察院全体干警表示衷心的感谢和崇高的敬意!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当前的工作中仍有不少差距和不足,主要表现在:一是个别干警的“四个意识”不强,司法不规范的问题还不同程度存在。二是检察体制改革后,干警争先创优的意识不足,勇于创新、敢于担当的精神还需进一步提振。三是检察队伍专业化、职业化水平有待于进一步提高,司法办案效果与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新需要、新期待有一定的差距。对这些问题,我们将高度重视,认真对待,进一步采取措施,切实加以解决。 

    二、2019年检察工作思路

2019年检察工作的总体目标和任务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讲政治、顾大局、谋发展、重自强”的检察工作新要求,聚焦法律监督主业,以司法办案为中心,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不断推动检察工作创创优发展,积极为海南区打好“三大攻坚战”、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创造高品质生活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重点做好以下个方面工作: 

旗帜鲜明讲政治,始终确保检察工作正确方向。坚定不移地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组织全体检察干警进一步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牢固树立四个意识,确保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始终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履职尽责促发展,不断回应人民群众新期待。积极履行检察职能,依法打击犯罪、护航发展、保障民生。围绕平安建设和廉洁建设,从严从快打击各类刑事犯罪,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与公安机关、纪检监察机关建立涉黑涉恶案件移送制度,循线深挖、逐一见底,严厉打击黑恶势力犯罪背后的“保护伞”,切实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新需求 

聚焦主业强监督,切实维护社会公平正义。聚焦主责主业,强化司法权运行监督、刑事诉讼监督、民事诉讼监督、行政诉讼监督、公益保护监督,不断在刑事抗诉、财产刑执行检察、行政执法监督、公益诉讼等方面破解难题、畅通渠道、补齐短板。联合国土、环保、安监等相关部门,积极开展非煤矿山和矿山资源环境整治专项公益诉讼活动,促进严格执法、公正司法。 

四要从严治检不停步,全面强化检察队伍建设。牢记打铁还需自身硬,不断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新时期检察队伍。狠抓党风廉政建设和机关作风建设,严格落实两个责任八项规定,以零容忍的态度自觉运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强化监督制约,规范检察权行使,确保队伍风清气正

各位代表,海南区人民检察院将在区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正确领导下,在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下,认真贯彻本次人代会的各项决议,聚焦全区中心工作,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以饱满的热情、务实的作风、扎实的举措,为建设富强民主文明幸福海南作出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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