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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海市海南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2015年)
时间:2016-03-16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区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 

2015年工作回顾 

  2015年,区人民检察院在区委和上级检察院的正确领导下,在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依法监督下,自觉主动服务全区工作大局,忠诚履行法律监督职责,着力规范司法行为,主动适应履职新常态,各项检察工作取得新进展。 

  一、全面履行检察职能,全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一)严厉打击各类刑事犯罪活动。着眼于维护全区社会和谐安宁,全年共批准逮捕各类刑事犯罪嫌疑人5267人,提起公诉175222人,公诉案件有罪判决率100%。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批准逮捕故意杀人、抢劫、强奸等严重暴力犯罪嫌疑人5人,提起公诉6人。批准逮捕盗窃、诈骗、抢夺等多发性侵财犯罪嫌疑人20人,提起公诉26人。大力打击危害公共安全犯罪,提起公诉交通肇事和危险驾驶犯罪嫌疑人85人。积极参与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起诉合同诈骗、信用卡诈骗犯罪嫌疑人15人。严厉惩治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的犯罪,依法批捕起诉制售有毒有害食品犯罪嫌疑人5人。坚决维护社会管理秩序,批准逮捕毒品类犯罪嫌疑人11人,提起公诉9人。积极贯彻未成年人特殊保护的司法理念,坚持帮教维权与惩治犯罪并重,对未成年人犯罪案件55人实行专人专办、分案办理,及时封存犯罪记录,最大限度地减少诉讼程序对未成年人身心造成的不良影响。坚持贯彻执行“罪刑法定、疑罪从无、无罪推定以及证据裁判原则”,认真落实宽严相济的刑事司法政策,对不符合逮捕、起诉条件的,决定不批捕40人,不起诉17人。 

  (二)进一步加大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力度。坚持全面实施讯问职务犯罪嫌疑人全程同步录音录像制度,积极构建侦捕诉协作配合机制,突出重点集中开展办案攻坚活动,实现了办案规模和质量效果的有机统一。全年立案侦查贪污贿赂、渎职侵权等职务犯罪案件410人,同比持平。所立案件全部移送审查起诉,追缴涉案款物17万元。其中查办反贪污贿赂犯罪大案1件,要案1人,大要案比例42.9%。着力查办发生在群众身边、损害群众利益的职务犯罪,重点查办了国家工作人员以及“村官”在征地拆迁中骗取国家拆迁补偿款、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贪污受贿犯罪案件。首次成功查办了自治区检察院交办的原自治区机关事务管理局审计处副处长司某某涉嫌行贿、介绍行贿犯罪案件。选派骨干人员,成立专案组办理自治区纪委交办的大要案件,以案代训,在实战中锻炼了侦查队伍,提高了整体侦查能力水平。积极构建侦防一体化机制,认真落实预防职务犯罪年度报告制度。充分利用检察宣传车打造“巡回检察室”,深入到镇(街道)、社区(村),开展内容精、形式活的宣传活动6次,开展预防咨询262次。围绕典型职务犯罪案件,整合预防、公诉、反贪、反渎等部门的职责,进行预防介入2次。针对发案单位存在的管理漏洞,及时发出预防检察建议3份,均被采纳。认真分析职务犯罪形成原因,进行预防调查3次,形成案例分析4篇。依托海南区预防职务犯罪警示教育基地,以参观警示教育基地、举办预防职务犯罪讲座的形式开展警示教育15次,受教育人数达1100余人。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开通网上预约,全年为企事业单位、工程招投标等领域提供行贿犯罪档案查询252次。紧紧围绕区委中心工作,全力服务保障好“十个全覆盖”工程。结合检察职能,同步实施职务犯罪专项预防工作,与区发改局、住建局、财政局、审计局等14个单位召开联席会议,并组织“十个全覆盖”工程实施中的责任单位人员及农区基层组织人员开展专题预防宣讲活动3次,努力营造廉洁保民生的法治环境。 

  (三)全面强化诉讼活动法律监督。加强对侦查活动的法律监督,组织开展“公安机关提请逮捕案件抽样评估”专项检查活动,对公安机关不应当立案而立案的督促撤案11人,应当移送起诉而未移送的追诉10人,对侦查活动中的法律文书不规范、程序违法及超期办案等情形监督纠正17件次。与公安机关建立刑事执法联席会议制度,全面实行工作情况通报、个案研讨分析及疑难复杂案件提前介入引导取证等工作机制,切实规范执法行为。加强刑事审判监督,积极探索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针对职务犯罪案件、重大疑难案件,参与法院庭前会议11次,检察人员出庭公诉175次。加强民事和行政诉讼监督,积极履行修改后民事诉讼法赋予的监督职责,向海南地税分局、工商、市场监管等部门发出督促履行职责检察建议11份,全部被采纳。进一步延伸职能,与区法院、海南地税分局及区劳动人事局等单位召开联席会议,对区内企业单位按时足额为职工缴纳社会保险工作进行专项法律监督。推进涉法涉诉信访改革,通过下访巡防、举报宣传等活动,接待群众来信来访102件次,带案下访、集中巡防12次。严格执行检察长接待制度,接待群众来访21次,继续保持受理、答复“百分百”和上访“零越级”。 不断强化社区矫正检察监督,开展社区矫正专题宣传活动2次,对124名监外执行人员进行监督,纠正漏管罪犯2名,有效维护了社会安全稳定。 

  二、健全完善监督制约机制,保障检察权依法正确行使 

  (一)自觉接受外部监督。坚持重要工作部署、重要工作情况、重大案件及时向区委和市人民检察院党组报告,牢固树立监督者更要自觉接受监督的意识,不断强化外部监督制约。20156月,向区人大常委会专题报告了司法规范化建设工作情况,逐条落实审议意见,及时整改。不断加强与人大代表的沟通和联系,通过开展“检察开放日”、邀请人大代表座谈、视察工作等活动,广泛听取意见建议,并认真加以整改。进一步拓宽监督渠道,搭建人大代表监督检察工作的新平台,每半年通过公开信的形式,定期向人大代表通报检察工作动态,全年共发出致人大代表信件200余封。通过在“三镇两办”设立检务公开宣传栏、在各行政村(社区)发放检务公开宣传画的方式,向人大代表及社会各界公开检察机关的各类媒体平台,切实加强与人大代表的联系互动,确保人大代表对检察工作的意见建议得到及时反馈,为人大代表监督检察工作提供了更为直观便捷的窗口和途径。 

  (二)不断强化内部监督。深入开展“科学发展抽样评估活动”,坚持问题导向、开门整治,全力构建司法规范化建设新常态。把全年办理的每一起案件全部纳入整治范围,以查摆问题为主,细化整治内容,开展逐案评查,对办案中存在的法律文书不规范、执法不规范、制度执行不规范、法律监督不到位等611196个问题,责令业务部门限期逐项整改,切实提高了检察人员的责任意识和质量意识。依托全国检察机关统一业务应用系统,切实加强对办案全过程的监督和控制。进一步细化操作流程,以加强对不立案、撤案、不批捕、不起诉的监督为重点,建立实行不立案线索审查机制、批捕起诉同步评估反馈机制等,对案件的受理、立案、侦查、审查、结案、决定移送等各环节,进一步严格明确了办案责任和审批手续,同时将纪检监察纳入案件管理系统,实行同步全程监督,建立了常态化的案件评查纠错机制,有效解决了执法办案不规范的突出问题。 

  (三)持续深化检务公开。坚持将法律文书、重要案件信息和案件程序性信息,作为信息公开的重点,通过检察机关互联网案件信息公开系统、门户网站、检察内网等多种途径,适时公开执法办案信息和重大工作部署。共向社会发布查办职务犯罪等重要案件信息8条,公布案件程序性信息494条,公开刑事案件起诉书等法律文书116份,坚持以公开机制促进规范执法,真诚接受社会监督,让群众以看得见的方式感受司法公正。努力构建新型检律关系,充分利用门户网站等新媒体,设立接待平台,全天候接受律师提出的预约申请、告知委托,共办理网上律师会见预约14次、阅卷预约24次,从工作机制上保证律师的意见被听取、合理意见被采信。建成并运行远程视频接访系统,实现了高检院、自治区、市及基层检察院的互联互通,为群众举报、控告、申诉等提供了方便快捷的通道。充分利用微信、微博、微官网及检察手机报等网络载体,编发检察手机报46期,微博、微信168期,发布信息600余条,进一步增进社会各界对检察工作的了解。 

  三、大力加强检察队伍建设,夯实检察工作发展基础 

  (一)着力提升思想政治素质。扎实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和“严纪律守规矩、转作风敢担当、重实干树形象”专项活动,从点滴养成抓起,从具体工作抓起,进一步严明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和政治规矩,强化干警立检为公、执法为民的职业信念。严格重大事项报告、民主生活会等制度,强化对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监督。结合深入推进农区“十个全覆盖”工作,班子成员带领全体干警,深入农村基层,开展普法宣传,宣讲政策,提供法律咨询服务,全力做好包联共建工作,帮助协调解决老百姓的合理诉求和困难,积极主动为全区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做出应有的贡献。 

  (二)进一步加强纪律作风建设。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党组责任和纪检监察的监督责任。为所有一线办案干警建立电子执法档案,对全体干警执法规范、制度执行和检风检纪等实施日常督察。逐级逐层签订廉政责任书,把责任细化分解到各科、局、室,切实落实“一岗双责”。全年召开党风廉政建设专题会议4次。建立新招录干警岗前培训制度,组织新招录干警岗前培训4次。组织开展“涉法涉诉中侵害群众利益行为和‘人情案’、‘关系案’、‘金钱案’等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多形式、多渠道开展廉政警示教育,发布廉政警示语信息25条,利用LED显示屏滚动播出廉政专题片、宣传片,实现廉政教育常态化、实用化。 

  (三)深入推进队伍专业化建设。积极探索检察干警教育培训新模式,组织开展案件质量评查、岗位练兵和青年干警大讲堂等活动,选派13名干警参加高检院业务集中轮训,参加自治区级业务培训61人次,参加市委、市院组织的培训87人次,外出培训干警都要在全院讲述学习心得,变一人培训为全院受益。加大奖学促学力度,今年又有两名干警取得了全国统一司法考试A证。1名干警在第三届全区“十佳公诉人”暨第八届“优秀公诉人”评选活动中被自治区院授予“十佳公诉人”荣誉称号并荣获优秀办案奖,在全市检察机关“案件管理业务技能竞赛”、“司法警察练兵比武”等活动中,有7个集体和7名个人受到市院表彰。  

  各位代表,回顾过去,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区人民检察院的各项工作依然存在着很多的不足和问题: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的力度和效果与人民群众反腐败的新期待还有一定差距。不愿监督、不善监督、监督效果不明显的现象依然存在。执法不规范、工作不规范的问题仍然比较突出,工作随意性、习惯性的现象不同程度存在,严格依法规范办案还没有落实到每一起案件、每一项工作中,司法规范化建设还需要持之以恒的加强。一些检察人员职业素质不高、岗位技能不强,“庸、懒、散、浮、拖、粗”等问题不同程度存在。检察信息化建设投入不足、应用不够、人才匮乏等问题突出。对于上述问题,我们将积极采取措施,认真加以解决。同时,也恳请各位代表和社会各界一如既往的关心、帮助和支持海南检察事业的健康发展。 

2016年的主要工作任务 

  2016年,是“十三五”规划的开局之年,也是全面深化检察改革的关键之年,海南区人民检察院要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和五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按照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深化改革、全面推进依法治区、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坚持以法治为引领,以司法办案为中心,把维护司法公正作为工作底线,不断强化法律监督,强化队伍专业化、职业化建设,全力推进平安海南、法治海南建设,不断提升严格规范公正文明司法能力和水平,努力为全区经济社会平稳健康发展提供更加优质高效的服务保障。 

  一是依法履行检察职责,坚持以证据和质量为核心,防止冤错案件。审查逮捕、审查起诉每一个案件都严格遵循证据标准、法定程序,健全客观性证据审查、非法证据排除等工作机制,确保事实认定符合客观真相、办案结果符合实体公正、办案过程符合程序公正。依法惩治严重危害社会治安和公共安全的犯罪,重点惩治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破坏生态环境等涉及民生的犯罪,切实保护人民群众的人身财产权利,主动作为自觉服务全区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二是依法坚决惩治职务犯罪,促进反腐败斗争深入推进。始终保持惩治贪污贿赂、失职渎职犯罪的高压态势,依法查办重点领域、关键环节的犯罪,结合服务保障“十个全覆盖”工程,深入查办涉及民生、群众反映强烈的案件,加大惩治行贿犯罪的力度。严格规范职务犯罪侦查行为,健全线索受理、分流、查办、信息反馈制度,严格执行同步录音录像制度,切实提高侦查法治化水平。依托查办案件,深入开展警示教育、预防调查、年度报告等工作,提出预防对策建议,促进廉政机制建设,切实发挥预防工作对于保护和教育干部、遏制和减少犯罪的积极作用。 

  三是依法规范诉讼活动监督,保障法律统一正确实施。健全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机制,明确案件移送标准和程序。深化刑事侦查活动监督,加大对限制人身自由司法措施和侦查手段的监督力度,加强对刑讯逼供和非法取证的源头预防。加大民事、行政诉讼监督力度,重点监督纠正裁判不公、虚假诉讼和程序违法等问题。在司法办案过程中,切实加强检察官释法说理、法制宣传等工作,促进在全社会树立法治意识。 

  四是积极推进检察改革,健全检察权运行机制。认真落实司法体制改革各项任务和要求,完善案件质量终身负责制和错案责任倒查问责制,健全干预查办案件的记录和责任追究制度。积极探索提起公益诉讼制度。健全主动发布重要信息、网上公开生效文书、便捷查询程序性信息的工作机制,进一步加大检务公开力度,切实增强检察工作的透明度。 

  五是努力建设过硬队伍,全面增强司法能力。始终坚持党的领导,信仰法律、坚守法治,把保障人权、程序公正等司法理念落实到每一个执法办案行为。创新检察教育培训模式,切实提升依法履职能力,努力建设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的检察队伍。全面加强案件流程管理工作,实现从注重办案数量向注重办案质量转变,从封闭式管理向公开透明管理转变,从侧重内部监督制约向全面接受外部监督转变,确保严格依法履行检察职责。坚持从严治检不放松,绝不允许办关系案、人情案、金钱案,对检察人员违法违纪零容忍,坚决查处、绝不姑息。 

  各位代表,在新的一年里,区人民检察院要在区委和上级检察院的正确领导下,自觉接受区人大和社会各界监督,认真执行本次大会决议,不断加强和改进各项检察工作,为加快建设富裕文明幸福宜业和谐新海南、如期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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