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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海市海南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2013年)
时间:2013-12-26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 2013年12月26日在乌海市海南区

                                   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上

                                   海南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薛兴君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海南区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

  2013年,海南区人民检察院在区委和上级检察院的领导下,在区人大、政府、政协和社会各界的监督支持下,紧紧围绕全区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不断强化法律监督、强化自身监督、强化检察队伍建设,各项检察工作取得了新的成绩。

  一、依法全面履行检察职责,全力服务和保障经济社会科学发展

  进一步增强检察工作服务大局、保障发展的责任感、使命感,更加紧密地把检察工作融入到建设和谐富裕文明新海南的全局中来谋划和推进。坚持以执法办案为中心,充分发挥打击、预防、监督、教育、保护等职能作用,努力实现查办案件、社会治理、促进发展的有机统一。

  依法惩治各类刑事犯罪。全年共批准逮捕刑事犯罪案件52件80人,经审查提起公诉184件268人。突出打击故意杀人、故意伤害、强奸、抢劫等严重暴力犯罪,共批准逮捕上述犯罪嫌疑人12件14人,提起公诉14件27人。对拉僧庙化工厂大规模聚众斗殴案,检察机关第一时间介入,配合公安机关参与案件讨论,及时引导侦查取证,形成打击合力,批捕21人,提起公诉27人,有力保障了社会治安秩序稳定。批准逮捕盗窃、诈骗等多发性侵财犯罪嫌疑人23人,提起公诉39人,切实保护了人民群众的财产安全。坚决惩治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的犯罪,共批捕合同诈骗、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等犯罪案件3件6人,起诉8件17人。严厉打击老百姓普遍关心的食品药品安全犯罪活动,今年5月,4名犯罪嫌疑人为谋取暴利,将劣质鸭肉加工假冒牛羊肉销售,社会影响恶劣,我院联合公安、工商等有关部门,依法快捕快诉,及时将犯罪嫌疑人绳之以法,有效维护了社会经济秩序稳定。

  深化社会矛盾源头治理。坚持把排查、预防、化解社会矛盾贯穿执法办案的每个环节,最大限度减少对抗,增加和谐因素。认真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对涉嫌犯罪但无逮捕必要的42人作出不批准逮捕决定,对犯罪情节轻微、社会危害较小的6人决定不起诉。提高效率,节约诉讼成本,积极推行快速办理轻微刑事案件工作机制,配合法院对75件危险驾驶等轻微刑事案件实行集中开庭审理。完善检调对接,促成轻微刑事案件和解4件。对生活确有困难的信访人、刑事被害人或其近亲属提供司法救助金5万元。全面推行执法办案信访风险评估预警机制,健全完善12309举报电话、网上信访和来信、来访“四位一体”机制,与海南区司法局、信访局召开联席会议,在各乡镇司法所聘请11名信访联络员,扎实开展信访接待工作,受理群众来信29件,接待来访群众60余人次,开展集中巡访接待活动5次,多措并举依法公正对待群众诉求,涉法涉诉信访工作受到上级检察院的表彰肯定,控申接待室被评为“自治区文明接待室”。

  突出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坚决贯彻区委和上级检察院对反腐败斗争的要求和部署,以查办职务犯罪的实际成果服务大局、取信于民。全年共受理贪污贿赂、渎职侵权等案件线索10件18人,全部初查后,决定立案侦查4件11人。其中,贪污案1件2人,行贿案1件3人,受贿案1件4人,玩忽职守案件1件2人,通过办案共为国家挽回直接经济损失20余万元。充分发挥侦查一体化优势,查办自治区检察院交办贪污贿赂大案1件、滥用职权要案1人。所办案件全部移送审查起诉,法院已全部作出有罪判决,继续保持了“立得住、诉得出、判得了”和“当年立案、当年侦结、当年判决”的具体目标,侦查终结率、起诉率、有罪判决率均为100%。坚持把预防职务犯罪放到与查办职务犯罪同等重要的位置来抓,建立健全侦防一体化机制,做到查办案件与整改建议、警示教育、行业预防“三个同步”。针对职务犯罪的成因、特点和规律,深入调查研究,进行案例分析20件,形成预防调查报告21篇。组织宣讲团在教育、行政执法、国企、住建等部门和行业开展警示教育宣讲11场次,受教育人数达700余人。结合办案协助发案单位堵漏建制,发出预防职务犯罪检察建议10份,不断强化源头预防和制度预防的作用。进一步提升预防咨询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的社会效果,开展预防咨询64次,向社会提供行贿犯罪档案查询107件次。配合有关单位对重点民生工程开展专项预防监督2次,收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全面强化诉讼监督工作。坚持日常监督与专项监督有机结合,积极探索与政法各部门监督制约配合的新途径,依法拓宽监督范围,创新监督机制,提高监督实效。突出诉讼监督工作重点,针对刑事立案活动中有案不立、有罪不究,侦查活动中违法办案、取证不规范等问题,依法监督公安机关立案1件1人,对不应当立案而立案的监督撤案3件4人。对程序违法行为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8份予以纠正,纠正漏捕5人、漏诉16人、追诉漏罪6起。加强刑事审判监督,全年出庭支持公诉144次,检察长列席审委会9次,针对审判活动违反法律程序的情况发出检察建议3件,提出纠正意见7件次。提请市检察院抗诉1件,法院已改判。加强与司法局的联系配合,对社区矫正工作实行实时动态监督。民事审判监督工作取得突破性进展,与法院联合会签《关于建立民事执行活动法律监督工作衔接机制的实施意见》,在法院立案大厅设立民行检察专栏,调阅并审查法院民事执行卷宗,发出执行监督检察建议书19份,法院全部采纳。努力推进督促起诉工作,配合海南地税部门,充分发挥督促起诉检察职能,帮助追回税款1200余万元,有效地避免了国有资产的流失。

  二、内强素质、外树形象,密切检群联系,着力推进检察工作自身科学发展

  坚持严格教育、严格管理、严格监督,注重制度约束与文化引领相统一,思想提升与能力培养有机结合,着力提高检察队伍的整体素质和履职能力,为推动实现检察工作自身科学发展奠定良好基础。

  进一步强化检察队伍建设。坚持政治立检,深化创先争优活动,扎实开展“抓党建带队建,强素质树形象”主题教育活动,组织干警认真学习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和区委七届三次党代会精神,进一步增强检察队伍的政治信念和宗旨意识。通过重温入党誓词、开展检察官任职宣誓等活动,增强检察人员的职业使命感和责任感。以制度建设为抓手,不断加强领导班子建设。严格执行党组议事决策制度,建立健全检察长办公会议制度,修订完善检委会议事规则,认真落实民主集中制和民主生活会制度,选任业务骨干负责党务工作,加强党支部自身建设,领导班子总揽全局、协调各方和解决自身问题的能力得到增强。始终坚持业务兴检,倡导树立“以特色单项工作争优推动整体工作上台阶”的工作思路。采取措施,加大奖惩力度,整合精干力量,反贪污贿赂、职务犯罪预防、控告申诉、检察信息等工作走在全市前列。结合新刑诉法、新民诉法的学习,大力开展岗位练兵活动,推行周五集中学习、应知应会法律考试、技能培训、奖学促学等办法助推年轻干警岗位成才,不断提高检察队伍专业化水平。坚持文化育检,倡导“健康工作、愉快生活”的文化理念,组织开展各类文体活动,坚持开展谈话谈心活动,不断改善干警生活工作条件,努力提高干警政治待遇,营造团结奋进、文明和谐的工作氛围。

  全面强化对自身执法活动的监督。成立案件管理中心,投入30余万元,完成案管大厅、运维平台建设,全面推行全国检察机关统一业务应用系统,检察工作信息化水平显著提升。不断完善内部监督制约机制,严格执行错案责任追究制度,突出加强对侦查、审查逮捕、公诉等重要岗位和不批捕、不诉、撤销案件、变更强制措施等关键环节的监督。认真落实人民监督员制度,严格执行逮捕职务犯罪嫌疑人报上一级检察院审查决定制度。建立检察官执法档案,按照“一人一档、如实记载、跟踪考核、终身负责”的原则,逐人逐案进行质量评查,以此作为考评业绩和廉洁从检的重要依据。认真开展整风肃纪和警示教育专项活动,班子成员带头,抓住容易发生问题的关键环节和重要岗位,严格落实廉政风险防控机制。结合机关效能建设,加强对会议、考勤、保密、公车使用、公诉出庭等方面的日常检务督察。组织全体检察人员对2012年以来所办案件进行自查评估,采取“解剖麻雀”“翻箱倒柜”的方式,对每案的事实认定、证据采用、办案作风、法律适用和文书制作等方面全面审查,逐件逐项自查互查,评查出的优秀案件予以奖励,发现的问题,督促限时整改,有效增强了检察官的执法责任意识和质量意识。

  密切检群联系,主动接受人大、政协及社会各界的监督。制定出台《海南检察院加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联络工作办法》,更加主动地加强与代表、委员的沟通联系,采取邀请视察、召开座谈会、观摩庭审、开通海南检察手机报定期通报工作等多种形式,切实增强代表委员对检察工作的了解、参与和监督力度。开展“检察开放日”活动,邀请社会各界群众走进检察机关,实地了解检察机关工作情况和办案流程,主动融入社区大讲堂,结合自身司法资源优势开展法律宣讲,不断拓宽社会监督途径。建立海南区检察院门户网站、官方微博、微信公众平台,设立检察长举报信箱,公布检察机关举报电话12309,增设检察人员违法违纪的网络举报功能,充分利用新媒体,推进“阳光检察”,全面加强检务公开。深入开展“一村一检”活动,全院19名检察官每人包片一个村,制定包村联系工作办法,制作发放检民联系卡、检务宣传材料,定期开展带案下访、监督回访、法律帮扶等活动,形成村村有检察官包片,户户有检察官联系的群众工作格局。

  各位代表,回顾过去一年,我们清醒地认识到,检察工作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检察机关服务大局、保障发展、化解矛盾的能力和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诉讼监督工作明显滞后,诉讼监督的力度和效果有待进一步提升;少数检察人员执法不规范现象仍未完全消除,特权思想仍有表现,职业道德素养有待进一步提高;检察队伍整体专业化水平不高,特别是在法律专业人才培养和引进以及业务骨干稳定等方面存在着不少困难。对于这些问题,我们将积极采取措施,努力加以改进。同时,也恳请各位代表和社会各界一如既往地关心、监督、支持检察工作。

  三、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认真做好2014年各项检察工作

  各位代表,2014年是全面落实自治区“8337”发展思路和乌海市“1235”(一个中心,两个转型,三个率先,五个乌海)发展战略的重要时期,也是海南区“打造两个基地,一个中心,实施五大工程,建设四个海南”,实现“转型提质、富民强区”的关键时期,面对新的形势和任务,顺应人民群众对司法公正的新期待,今后一个时期,检察机关要深入学习和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坚持以执法办案为中心,以理念、能力、机制建设为载体,坚持强化法律监督、强化自身监督、强化队伍建设,全面加强和改进各项检察工作,全力推进平安海南、法治海南建设,为全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围绕这一总体思路和要求,我们将着力做好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一是进一步服务和保障经济社会科学发展。紧紧围绕区委中心工作,找准检察工作服务发展的切入点、着力点,全面加强法律监督工作,充分发挥法治在保障经济社会科学发展中的作用。二是进一步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坚持把执法办案作为服务大局的根本手段,认真履行批捕、起诉等检察职能,防范和化解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的突出问题,在打击严重刑事犯罪、推动社会治理创新、推进平安法治海南建设上取得积极成效。依法公正对待群众诉求,健全完善依法处理涉法涉诉信访问题工作机制,使人民群众在检察机关办理的每一个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三是进一步推进反腐倡廉建设。充分发挥检察机关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中的职能作用,继续加大查办贪污贿赂、渎职侵权等职务犯罪力度,结合办案深化职务犯罪预防工作,加强重大典型案件剖析,依托警示教育基地建设,全面加强职务犯罪预防教育,推动构建区委领导、纪委牵头、广泛参与的社会化预防网络体系,完善年度报告、预防建议等制度,全面提升预防工作水平,努力从源头上减少和遏制职务犯罪。四是进一步维护司法公正和法制权威。认真落实党的十八大关于加强法律监督、推进公正司法的要求,切实做到敢于监督、善于监督、依法监督、规范监督。严格执行法律规定,正确处理好监督与支持、监督与配合、监督与制约的关系,注重监督措施运用的适当性、实效性,防止和克服执法任意性、选择性,切实维护国家法制统一、尊严和权威。五是进一步加强检察队伍建设。深入开展以“为民、务实、清廉”为主要内容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不断完善和落实便民利民措施。进一步加强廉政风险防控和检务督察机制,对自身腐败和执法不规范问题坚持“零容忍”,持续深入开展“科学发展抽样评估”工作,增强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的能力。不断深化检务公开。完善人民监督员制度,让检察权在阳光下运行,确保全体检察人员在接受监督中提高履职能力。始终坚持党的领导,自觉接受人大监督,依法独立、公正行使检察权,使检察工作更好地体现人民群众的愿望和要求。

  各位代表,面对新的形势和任务,我们决心在区委和市检察院的正确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好本次会议精神,牢记人民的期望和重托,振奋精神,坚定信心,求真务实,锐意进取,不断开创检察工作新局面,为建设富裕、文明、幸福、和谐新海南做出更大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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