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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海市海南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2012年)
时间:2012-12-05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 2012年12月5日在乌海市海南区

                                      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

                                     海南区人民检察院代检察长 薛兴君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海南区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各位政协委员和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

  一、过去五年的工作回顾

  2008年以来,海南区检察院坚持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充分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突出“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的检察工作主题,不断加大工作力度,努力提高执法水平和办案质量,切实加强队伍建设,各项工作取得了新的成绩,为促进海南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有力的司法保障。

  (一)依法打击犯罪,妥善化解矛盾,全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依法打击各类刑事犯罪,保障人民群众安居乐业。五年来,共受理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案件498件764人,经审查批准逮捕432件652人;受理移送审查起诉案件690件1131人,审查后提起公诉542件858人。所有案件均在法定时限内办结,高质量地完成了审查批捕和审查起诉任务,有效地维护了社会治安秩序。

  突出打击各类严重刑事犯罪,共批捕故意杀人、强奸等严重暴力犯罪案件39件47人,起诉72件106人;批捕抢劫、抢夺、盗窃等多发性侵财犯罪案件175件294人,起诉206件380人。始终保持了对严重刑事犯罪的高压态势,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坚决惩治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的犯罪,促进市场经济的健康、有序发展。共批捕制假售假、金融诈骗、非法经营等各类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案件21件32人,提起公诉55件79人。

  建立协调配合机制,增强打击犯罪的合力。与公安机关普遍建立并实行联席会议制度,认真开展介入侦查取证工作,参与重特大案件讨论16件,参加现场勘查13次,要求公安机关提供法庭审判证据意见书72件。积极列席人民法院审委会,共同协调个案19件,提高了诉讼效率。全面实行不捕案件论证说理制度,共向公安机关提出不捕理由论证书91份,减少了复议复核,保证了案件质量。

  全面贯彻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充分尊重和保障人权。对严重暴力犯罪,坚决严厉打击,依法快捕快诉,做到该严则严;对主观恶性较小、犯罪情节轻微的未成年人犯、初犯、偶犯和过失犯以及由家庭、邻里矛盾和经济纠纷引发的轻微刑事案件,慎重逮捕和起诉,做到当宽则宽。2008年以来,共依法不批准逮捕112人,决定不起诉51人。

  认真落实社会管理综合治理措施,切实推进平安建设。进一步完善检察官担任法制副校长工作,不断加强法制宣传教育,全面开展对未成年人的司法保护。配合有关部门开展禁毒专项斗争,积极参加对突出治安问题的集中整治,确保一方平安。针对办案中发现的治安隐患和管理漏洞,提出检察建议85件,有效地预防和减少犯罪,较好地发挥了检察机关在社会治安防控体系中的职能作用。

  积极化解矛盾纠纷,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坚持检察长接待日制度和控告申诉首办责任制,采取送法进社区、带案下访、公开接访等措施,及时妥善处理群众的合理诉求,依法化解矛盾纠纷,有力地促进了社会和谐。五年来,共受理群众举报、控告申诉案件线索52件,均在法定期限内初查或分流,对属实名举报反馈率达100%。五年来始终保持了“涉检、越级、进京”零上访,2011年,我院控申接待室被自治区检察院授予“文明接待室”称号。

  (二)突出查办和积极预防职务犯罪,全力推进反腐倡廉建设

  始终坚持把查办职务犯罪作为服务大局的重要手段,加大力度,重点支持,查办职务犯罪工作取得了突出成效。建立举报和自摸线索奖励制度,加强案件线索的收集、管理和分析利用,进一步完善与纪委、审计等部门的案件线索移送机制,不断拓宽案源渠道。加强和完善侦查一体化机制,形成了指挥有力、协调高效的侦查工作格局。五年来,共立案侦查贪污贿赂案件16件,其中查办有影响、有震动的大案7件,通过办案共为国家挽回直接经济损失770余万元。在反贪工作成果不断扩大的同时,反渎职侵权工作实现了突破性进展,五年来,共立案查办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渎职侵权案件5件。反贪污贿赂和反渎职侵权工作全面推进、同步发展,有力推动了反腐败斗争的深入开展,促进了党风廉政建设。我院先后被自治区检察院授予“查办职务犯罪案件优胜单位”、“基层院建设单项工作成效显著奖”荣誉称号。

  坚持立足检察职能,深入开展职务犯罪预防工作。结合办案,开展个案预防12件。先后在棚户区搬迁改造、征地拆迁等重点工程项目中开展专项预防8项。组织开展法制宣传和警示教育53场(次),向有关部门提出预防检察建议18件,深入神华、海电、税务等重点行业和领域,联手开展系统预防,收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三)切实加强诉讼监督,严格规范执法行为,全力维护司法公正

  针对人民群众反映强烈、影响司法公正的突出问题,不断强化监督意识,完善监督机制,全面加强诉讼监督工作。

  强化刑事诉讼监督。五年来,共受理立案监督案件12件17人,对应当立案而没有立案的,督促立案6件10人,对不应当立案而立案的,督促撤案6件7人。对应当逮捕而未提请逮捕、应当起诉而未移送起诉的,决定追加逮捕18人、追加起诉26人,对侦查活动中的其他违法情况提出纠正意见23件次。出庭支持公诉288件,对庭审中违反程序的情况提出检察建议12件,对认为确有错误的刑事裁判抗诉2件。

  强化民事审判和行政诉讼监督。采取随案听庭监督的办法,将检察监督前移至法院庭审阶段,促进了“阳光司法”,提高了监督实效。五年来,共受理庭审监督案件31件,对其中认为确有错误的,向市检察院提请抗诉2件,提出再审检察建议3件,人民法院已改判2件。积极开展民事执行活动的法律监督,对5件执行案件提出检察建议,均被法院采纳,有效拓宽了民事行政检察监督的途径。

  强化自身监督,促进执法规范化建设。认真实行人民监督员制度,检察机关的执法公信度进一步提高。坚持对不捕、不诉、撤案、判无罪以及缓刑等案件定期复查,确保案件质量。严格执行自侦案件报备报批制度,认真落实讯问职务犯罪嫌疑人同步录音录像制度。实行“一案三卡”制度,加强办案流程管理,及时开展案件回访监督,不断完善内外部监督制约机制,严格规范执法行为,促进了执法公正。

  (四)不断加强检察队伍建设和基层基础建设,全面提高法律监督能力和执法水平

  坚持政治立检,扎实开展教育实践活动。五年来,先后开展了“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 恪守检察职业道德、促进公正廉洁执法”、“ 发扬传统、坚定信念、执法为民”主题教育活动和“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教育”活动,着力解决理想信念、宗旨意识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全体检察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进一步提高。加强领导班子建设,严格执行“一岗双责”,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多年来,全体检察干警保持了违法违纪“零记录”。

  坚持文化育检,检察队伍凝聚力和战斗力不断增强。推行全员目标化管理,加大考核奖惩力度,推动形成“人心思进、争先创优”的良好风气。强化全员业务培训,开展岗位练兵和岗位技能竞赛,定期组织业务骨干外出考察学习,检察队伍的学历层次和专业结构得到切实改善。坚持从严治检与从优待检相结合,不断增强干警的归属感和队伍的向心力。五年来,全体检察干警始终保持了风气正、士气高的良好精神面貌,我院连续5年被区委评为“实绩突出领导班子”,连续4年在全市检察机关年度考核中名列第一,先后被自治区院授予“先进基层检察院”、“先进基层党组织”等荣誉称号,有2个集体、3名个人受到市级以上表彰。2012年,我院继续保持自治区级文明单位荣誉称号。

  坚持基础固检,基层检察院建设取得新成果。积极推进“办案用房”和“专业技术用房”建设,切实改善办公办案环境,新建6000余平方米的检察院技侦楼已经投入使用。加大装备投入,办案用车、办公技侦设备等硬件设施不断改善,网络信息传输发布和视频会议等功能得到普遍应用,全面提升了业务管理层次和工作效率,为规范文明办案提供了有力保障。

  各位代表,五年来,我院各项检察工作取得了新的进展,执法能力和水平进一步提高,执法办案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进一步增强,社会满意度进一步提升。这是区委和上级检察院正确领导的结果,是区委、人大、政府、政协、政法机关和社会各界热情关心、大力支持的结果。在这里,我谨代表海南区人民检察院,向所有关心支持检察工作的各级领导和同志们,致以衷心的感谢和崇高的敬意!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存在的问题和不足,突出表现在:一是查处职务犯罪工作与党和人民群众反腐败斗争的总体要求仍有差距;二是诉讼监督工作力度仍需加大;三是在推进检察工作服务大局、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方面有待于进一步创新思路、改进方法。对此,我们将加倍努力,采取措施,认真予以解决。

  二、努力做好2013年及今后一个时期的检察工作

  各位代表,围绕区委的中心工作和上级检察院的具体部署,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海南区检察院要着力做好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一)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促进检察工作又好又快发展。坚持在工作实践中深入学习和贯彻好十八大精神,自觉用科学发展观统领检察工作,不断提高检察工作的水平、质量和效率,尽快缩小与先进地区的差距,努力使检察业务建设、队伍建设、基层基础建设和检务保障建设适应经济社会发展和民主法治建设的需要,跟上时代前进的步伐。

  (二)认真履行批捕起诉职能,全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坚持把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做为首要任务,确保高质量、高效率地完成批捕、起诉任务,依法及时、准确、有力的打击各种刑事犯罪。不断推进治安防控体系和平安建设,努力维护社会治安大局。积极探索贯彻落实宽严相济刑事司法政策的有效措施和工作机制,加强与公安、法院等部门的协调配合,统一政策界限和执法尺度,使执法办案活动既有利于震慑犯罪、维护社会稳定,又有利于化解矛盾、促进社会和谐。

  (三)进一步加强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工作,促进党风廉政建设。始终坚持旗帜鲜明、毫不动摇地抓好查办职务犯罪工作,突出办案重点,加大办案力度,提高办案效率,努力实现查办职务犯罪工作平稳、健康、规范发展。要坚决查办重点部门、要害部门、案件高发部门的职务犯罪案件,不断加强侦查能力建设,提高大要案件的数量和比例。继续采取措施确保案件质量,彰显查办职务犯罪工作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结合办案,积极开展职务犯罪预防工作,认真搞好超前预防、同步预防、专业预防,完善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机制,推进社会化预防网络建设,从源头上遏制腐败。

  (四)全面强化和改进诉讼监督工作,保障司法公正。以贯彻落实新刑诉法和民诉法为契机,进一步强化监督意识,改进监督方法,完善监督机制,全面加强对刑事诉讼、民事审判和行政诉讼活动的法律监督。围绕保障和改善民生,始终把监督重点放在促进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上,坚决纠正执法不严、司法不公的突出问题,努力维护司法公正和司法廉洁,保障社会公平正义。自觉接受公安机关、人民法院在诉讼中的制约,依法保障律师的执业权利和诉讼参与人的合法权益,共同维护社会主义法制统一、尊严、权威。

  (五)大力加强检察队伍建设,提升检察形象。深化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保持检察机关党员干部的纯洁性。加强检察文化建设,弘扬检察职业道德,培育检察职业精神。狠抓队伍专业化建设,加强教育培训,切实提高检察人员的专业素养和职业技能。坚持从严治检、从优待检,努力营造健康向上的工作氛围,树立忠诚、公正、清廉、严明的检察形象。

  (六)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领导,自觉接受人大、政协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严格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坚持向党委请示报告制度,认真向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工作,虚心听取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意见、建议和批评,把坚持党的领导、接受人大监督与依法独立、公正行使检察权统一起来,使检察工作更好地体现人民群众的愿望和要求。进一步健全内外部监督制约机制,深化检务公开,坚持人民监督员制度,探索建立检务督察制度,确保严格、规范、文明执法。

  各位代表,党的十八大为我们带来一个崭新的发展时期,面对庄严的使命和艰巨的任务,我们有决心、有信心在区委和上级检察院的领导下,在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下,不负人民群众的殷切期望,统一思想,振奋精神,凝聚力量,开拓进取,努力做好各项检察工作,为推进建设富裕文明和谐新海南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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