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赤峰市委原副书记、政法委书记王东伟(副厅级)涉嫌贪污罪、受贿罪一案,由内蒙古自治区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经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检察院交办,由乌海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日前,乌海市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贪污罪、受贿罪对王东伟作出逮捕决定。该案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来源:乌海检察
扫黑除恶举报电话:12309 或 4022000
电子信箱:hnjcyshb@163.com
举报通道:
http://www.wuhaihn.jcy.gov.cn
蒙公网安备 1503030200002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