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乌海市海南区人民检察院办结一起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食品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通过调解方式促成被告人承担十倍惩罚性赔偿,兼顾法理刚性与民生温情,并以此案为契机探索设立公益诉讼专项资金账户,实现惩治违法、纾解民困、长效护公益多重成效。
被告人谢某某违规购进无检疫证明生牛肉并在便民市场售卖,涉案牛肉检出炭疽芽孢杆菌,致消费者感染皮肤炭疽,危及不特定群众生命健康,损害社会公共利益。检察机关依法提起刑事公诉及附带民事公益诉讼,依据食品安全相关法律主张销售价款十倍惩罚性赔偿金,同时要求其公开赔礼道歉。
庭审中办案检察官查明,被告人年事已高,家庭经济困难,无一次性全额赔付能力。为避免判决执行落空,检察机关协同法院开展多轮释法说理,平衡公共利益保护与侵权人基本生活保障,最终促成双方达成调解协议,约定赔偿金分期缴纳,检察机关全程跟进监督履约进度,既不免除法定赔偿责任,又彰显司法人文关怀。
为规范公益损害赔偿金管理使用,海南区检察院以此案为抓手,联合相关部门探索设立公益诉讼专门账户。该案分期收缴的十倍惩罚性赔偿金将统一纳入专户,实行专款专用、多方联合监管,资金专项用于辖区食品安全隐患整治、公共卫生普法宣传、公益损害修复等工作,收支情况定期公示,接受社会监督,补齐赔偿金管理、公益修复闭环短板。
该案以调解柔性化解矛盾,十倍赔偿严守食品安全底线,分期赔付彰显司法温度,公益专户筑牢长效管护机制。下一步,海南区检察院将持续深化食品安全领域公益诉讼办案模式,完善公益资金管理制度,以检察履职守护群众 “舌尖上的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