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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普法小故事 | 5·22国际生物多样性日篇
时间:2026-05-25  作者:谢吉涛  新闻来源:第二检察部  【字号: | |

故事一:非法捕捉野生鸟类,破坏生态难逃民事赔偿

村民刘某闲暇时贪图新奇,私自架设捕鸟网,在郊外林地捕捉野生麻雀、斑鸠等野生鸟类数十只,打算带回家饲养食用。不料巡查人员及时查获,刘某因非法狩猎被公安机关立案调查。同时检察机关依法提起生态环境损害民事公益诉讼,要求刘某承担野生动物资源修复、生态环境损失赔偿费用。刘某十分不解,认为自己只是抓了几只小鸟,已经接受行政处罚,为什么还要额外赔钱。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条明确规定: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有利于节约资源、保护生态环境。这是民法典绿色原则,贯穿所有民事行为,守护生物多样性是每个公民法定义务。《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二十九条规定:因污染环境、破坏生态造成他人损害的,侵权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第一千二百三十五条同时写明,违反国家规定造成生态环境损害,国家规定的机关或者法律规定的组织有权请求侵权人赔偿生态环境受到损害至修复完成期间服务功能丧失导致的损失、生态环境永久性损害损失等费用。

野生鸟类在捕食害虫、维持森林平衡、繁衍物种链条中至关重要,肆意猎捕会直接打破区域生物平衡,破坏本地物种多样性,损害社会公共生态利益。刘某非法架设粘网捕猎野生鸟类,严重破坏野生动物生存环境,损害区域生物多样性,依法必须承担生态赔偿金。最终刘某自愿缴纳生态修复赔偿款,主动参与异地补植林木、野生动物放生养护工作,承担全部生态损失费用。检察官借此提醒广大群众,野生鸟类、小型兽类、两栖动物均受法律严格保护,猎捕、交易、饲养、食用均违法。保护野生动物就是保护生物多样性,守护生态平衡,每个人都不能心存侥幸。伤害生灵不止坐牢赔钱,更要用终身责任守护生态修复,共同维护自然界物种稳定与生态安全。

故事二:随意砍伐野生林木,破坏植被损害生物多样需担责

辖区居民陈某为平整自家地块,未经审批擅自砍伐山坡天然杂木、野生灌木林木百余棵,铲除成片原生植被。原本郁郁葱葱的山林变得光秃秃一片,当地昆虫、小型野生动物失去栖息觅食场所,植被涵养水土能力下降,区域生物群落遭到严重破坏。林业部门巡查发现后,对陈某作出行政处罚,检察机关同步跟进生态民事追责。陈某辩解自己砍的是荒山杂树,又不是珍稀古树,算不上大事,不愿意承担生态赔偿。检察官结合民法典条文细致普法。

《民法典》第九条绿色基本原则,明确一切民事活动都必须遵循生态保护优先,维护生物物种稳定、保护自然生态系统完整,是全体公民法定义务。野生林木、乡土植被共同构成生物栖息地,维系动植物繁衍,是区域生物多样性基础。

《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三十二条规定:侵权人违反法律规定故意污染环境、破坏生态造成严重后果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相应的惩罚性赔偿。第一千二百三十四条规定,国家规定的机关有权请求侵权人承担生态环境修复责任。无法修复的,应当赔偿生态环境永久性损失。

山林野生植被相互依存,植物、昆虫、鸟类、小型兽类形成完整生态链条,随意砍伐植被,会直接导致物种减少、栖息地消失,严重破坏本地生物多样性。陈某擅自毁坏原生植被,破坏生态系统完整性,既违反森林管理法规,也违背民法典生态保护义务。

故事三:私垦荒地毁珍木 无知违法终获刑

西鄂尔多斯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生态独特、物种珍稀,是众多古老野生植物的重要栖息地。当地村民陈小森常年在家务农,一心想着扩大种植面积、增加家庭收入,却因法律意识淡薄,私自开垦保护区土地,破坏珍稀植物,最终触犯法律、付出代价。

陈小森见自家田地旁的荒坡植被稀疏,便萌生了开垦扩地的想法。他主观认为这片荒地无人管理,地上灌木只是普通杂草,开垦种地不会产生任何问题。抱着侥幸心理,陈小森在未办理任何审批手续的情况下,擅自使用农具清理荒坡、翻耕土地,持续在保护区范围内违规开垦耕地。在开垦作业过程中,陈小森大肆清理地表植被,随意铲除低矮灌木,完全没有意识到自己损毁的植株是珍稀濒危植物四合木。四合木被誉为“植物大熊猫”,是国家重点保护野生植物,仅存活于西鄂尔多斯特殊荒漠生态环境中,生长缓慢、再生困难,生态价值极高,受到法律严格保护,严禁私自损毁、破坏。保护区工作人员在常态化生态巡查中,及时发现了被人为翻耕破坏的地块,核查确认多株原生四合木遭到毁灭性损毁,生态植被遭到不可逆破坏。工作人员随即固定现场证据,将该案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陈小森对自己的行为悔恨万分,坦言自己常年务农,不认识珍稀植物,也不清楚保护区的生态保护规定,以为只是普通开荒种地。但法律从不姑息无知之错,侥幸心理不能成为违法的借口。法院审理认为,陈小森违反国家野生植物保护及自然保护区管理规定,非法开垦保护区土地、损毁国家重点保护野生植物,破坏生态环境,已构成刑事犯罪。结合其认罪认罚、主动认错悔罪等情节,依法对陈小森作出刑事处罚。

《民法典》明确规定,国家保护野生植物、生态环境和自然资源,任何个人不得非法侵占、破坏。生态红线不可逾越,守护珍稀野生植物、保护生态环境,是每个人的法定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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