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暮春时节,繁花似锦。“五一”国际劳动节将至,这既是放松身心、陪伴家人的美好时刻,更是检验全体检察人员政治定力、纪律规矩意识的“试金石”。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持续加固作风建设堤坝,海南区人民检察院于2026年4月29日召开节前廉政提醒谈话。
会上,海南区纪委监委派驻纪检组组长白伟通报了典型案例。以案明纪、以案促改,用“身边事”敲响“身边钟”,为全体检察人员敲响警钟。督促大家时刻绷紧廉洁之弦,切实将清正廉洁转化为维护公平正义的实际行动。
会议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筑牢思想“防火墙”
“五一”假期是检验党员干部政治意识、纪律意识、作风意识的重要节点。全体检察人员要深刻认识到作风问题本质上是政治问题。要将节日期间正风肃纪与当前党的建设重点任务结合起来,把遵规守纪内化为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要以优良作风保障“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决不能让节日的“人情往来”冲破纪律底线、影响司法公正。
二、严守纪律底线,做到"十个严禁"
1.严禁违规公款吃喝、公款旅游和参与高档消费娱乐活动;
2.严禁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以及旅游、健身、娱乐等活动安排;
3.严禁组织、参与黄赌毒和封建迷信活动,或发生酒驾、醉驾、寻衅滋事、阻碍公务执行、妨害公共秩序等违法行为;
4.严禁公车私用、私车公养,违规使用或变相借用、租用、占用管理服务对象及企业车辆,或向管理服务对象转移或摊派车辆维修保养等费用;
5.严禁公款购买赠送烟酒、名贵特产等特殊节礼,违规收赠支付凭证、购物卡、代金券,或以电子红包、快递物流等方式违规收送礼品、礼金;
6.严禁违规公务接待、超标准超范围接待、伪造公务活动“吃公函”,违规用公款、专项经费购买、存储高档烟酒、食材,以及虚假报销、拆分报销超标费用和与实际消费不一致的票据;
7.严禁借节假日之机违规发放奖金、补贴及福利费用,或以各种名义报销应由个人承担的费用;
8.严禁违规出入私人会所或带有私人会所性质的场所,违规组织或参加自发成立的老乡会、校友会、战友会进行利益交换等行为;
9.严禁借节假日之机违规操办、大操大办婚丧喜庆事宜收受管理服务对象礼品、礼金,或违规组织聚集性活动借机敛财;
10.严禁在应急值守期间擅自脱离值守岗位,值守期间饮酒、酗酒,贻误值守和应急处置工作。
三、突出重点对象,把好监督“方向盘”
盯紧“关键少数”。 领导干部特别是“一把手”和班子成员要发挥“头雁效应”,带头抵制歪风邪气,严管所辖,压实责任,抓好分管部门的廉政提醒。
抓好“青年梯队”。 针对年轻干部、新入职和新提拔干部,要常态化开展“扣好廉洁从政第一粒扣子”教育,引导其净化社交圈、生活圈、朋友圈。
管住“重点岗位”。 对财务、后勤、办案一线等重点岗位人员,以及外出培训、考察调研人员,要划清纪律边界,强化日常监管、做到监督常态化、无死角。
清正廉洁是检察人员最硬的底牌,也是司法公正最亮的底色。节日期间,全体检察人员不仅要管好“八小时之内”的案子,更要管好“八小时之外”的日子。要常怀敬畏之心,算好政治账、经济账、名誉账、家庭账、亲情账、自由账、健康账这“七笔账”。同时,要发挥家庭助廉作用,带头树立良好家风,多吹“廉洁风”、把好“家门关”。让我们以清爽的作风、干净的圈子、担当的姿态,共同营造风清气正、文明祥和的节日氛围,为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有力的纪律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