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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普法小故事-法定继承
时间:2026-04-08  作者:宋娜  新闻来源:第二检察部  【字号: | |


老王去世后,留下一套房子,没写遗嘱。儿子觉得自己是家里唯一的男孩,出嫁的姐姐没资格分房,想一个人把房子过户到自己名下,姐姐不同意,两人吵得不可开交。

检察官现场普法,讲得明明白白:这套房子是老两口的共同财产,先分一半给老伴,剩下一半才是能继承的遗产。

按照《民法典》规定,没立遗嘱,就按法定继承来,儿子女儿继承权一样,男女平等,谁也不能多占。配偶、子女、父母都是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份额一般平均分。

儿子又说,姐姐平时照顾得少,就不该分房。检察官告诉他,照顾多的可以适当多分一点,但不能直接不让继承。房子没分割完,谁都不能偷偷过户、私自卖掉,不然不算数,还可能违法。

听完普法,姐弟俩终于懂了法律规定,不再争执,依法平分了房产,一家人重归于好。

核心提醒:继承房产,男女平等;没遗嘱,按法定顺序分;共同财产先分配偶,再继承遗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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