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持续提升城市人居环境品质,深化文明城市创建,严格落实党政联席会工作要求,海南区人民检察院于3月28日下午3:00—6:00开展“美城有我”每月集中城市清洁日行动,以环境整治、文明宣传、便民服务三位一体举措,切实办好民生实事。
行动中,我院志愿者聚焦小区楼道及公共区域,全面清理乱堆乱放杂物,保障楼道畅通安全、环境整洁有序。活动同步开展文明养犬普法宣传,向居民发放乌海市养犬登记办理流程、养犬管理条例宣传单各50余份,现场解读法律条文,引导居民依法文明养犬,共建和谐邻里环境。
此外,我院志愿者开展实地入户走访,为小区残疾人、高龄老人提供待遇资格认证上门服务,把便民惠民落到实处,以精细化治理提升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