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为切实履行检察职能,守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3月13日,乌海市海南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一起销售有毒、有害食品案,海南区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孙文华承办并以国家公诉人身份出庭支持公诉,依法履行指控犯罪和法律监督职责。
该案办理中,检察机关直面证据短板、被告人拒不认罪的办案难点,通过精准引导侦查、自行补充侦查,锁定关键证据,完善证据体系、夯实了案件根基。
心存侥幸!保健食品里竟藏“处方药”
经审查查明,被告人王强(化名)在海南区经营计生用品店期间,从外地购进“肾白金”“第二代纯爷们”等成人性保健食品对外销售。2024年7月,市场监管部门抽检发现,其销售的性保健食品中检出西地那非、他达拉非成分——该两种成分均为国家明令禁止在保健食品中添加的物质,更是处方药,未经批准添加会对消费者心血管、肝肾等器官造成潜在危害。在监管部门发出安全预警、明确告知产品风险后,王强仍心存侥幸,继续销售问题保健食品,将不特定消费者的健康安全抛之脑后
精准指控!高质效办案彰显司法公正
案件受理后,承办人对案件证据进行全面梳理审查,发现现有证据不足以完整认定案件事实,案件推进存在较大难度。为精准指控犯罪,承办人引导侦查机关补充取证,对被告人的手机依法予以扣押,并规范导出微信交易明细等电子数据证据,为案件突破奠定关键基础。
对侦查机关补充移送的数千条微信交易数据,我院启动自行补充侦查程序,对购买人员信息进行筛查、梳理甄别,精准锁定关键证人并开展调查取证工作,全面固定证人证言等核心证据,形成了完整证据体系。面对铁证,被告人王强当庭认罪悔罪。
检察守护!零容忍打击食品安全犯罪
此次案件的办理,是我院落实检察长办案制度,检察机关履行侦查监督、公诉职能,强化自行补充侦查工作的生动体现。面对办案难点,检察机关始终坚持以证据为核心,通过精准引导、主动补侦破解办案难题,实现对食品领域刑事犯罪的精准打击。
下一步,针对该案暴露的性保健食品市场监管漏洞,我院将依法开展社会治理检察工作,精准制发检察建议,督促相关监管部门开展专项整治,从源头上防范化解性保健食品市场安全风险,以“办理一案、治理一片”的检察担当,筑牢食品安全司法防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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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四十四条规定,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致人死亡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依照本法第一百四十一条的规定处罚。
西地那非、他达拉非被列入原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保健食品中可能非法添加的物质名单(第一批)》,属于保健食品中严禁添加的有毒、有害非食品原料,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保健食品生产、销售中添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