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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庭审明法纪,以案为鉴促廉洁
时间:2026-02-04  作者:秦彦娜  新闻来源:第一检察部  【字号: | |

为进一步增强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意识,筑牢拒腐防变思想防线。2月2日,海南区人民检察院联合区人民法院组织了一场特殊的警示教育活动。全区百余名领导干部走进法院,全程旁听由海南区人民检察院依法提起公诉的乌海市生态环境局低碳产业园区分局、乌海市生态环境局海南区分局原局长、原乌海市海南区环境保护局局长李某某受贿案庭审,将庭审现场变为“零距离”的警示教育课堂,取得了“审理一案、教育一片、震慑一方”的良好社会效果。

庭审过程中,公诉人依法严谨地出示证据、指控被告人李某某在任职期间,利用职务便利接受管理服务对象请托、收受年节礼金,受贿金额累计达到200余万元。被告人李某某对犯罪事实供认不讳,并当庭表示认罪悔罪。同时,公诉人结合案件进行了深刻的法庭教育,剖析了生态领域领导干部犯罪对党和国家事业、对个人及家庭造成的严重危害,警示广大领导干部务必以案为鉴,时刻自重自省自警自励,做到慎独慎微慎初慎友,牢固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地位观、利益观。

此次“沉浸式”警示教育直击心灵、触动深刻。通过让旁听人员亲眼目睹昔日同行站在被告席上接受审判,亲耳聆听其腐化堕落的历程和忏悔,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用“活教材”敲响“警示钟”。督促全区领导干部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持续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在新春佳节来临之际,警示广大领导干部一定要引以为戒,时刻保持清醒头脑,严守党纪国法底线,正确行使手中权力,永葆清正廉洁的政治本色,以忠诚干净担当的实际行动,为推动海南区高质量发展贡献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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