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青少年法治教育是法治社会建设的根基工程,更是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的重要延伸。近年来,我院深入贯彻落实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以及《家庭教育促进法》的精神,在扎实推行法治副校长全覆盖工作的基础上,勇于创新,积极探索构建“法治副校长+法治助教+‘家长课堂’”三位一体的未成年人法治教育与犯罪预防新模式,将检察保护职能向前延伸、向深拓展,努力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营造更优质的法治环境。
一、巩固核心:“法治副校长”
全覆盖从“有”到“优”

自法治副校长制度全面推行以来,我院高度重视,严格选派了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熟悉未成年人身心特点的检察官及检察官助理担任辖区内中小学的法治副校长,已实现辖区中小学100%全覆盖。这不仅是落实国家法律和政策的要求,更是检察机关能动履职、融入国家治理体系的具体体现。我们的法治副校长们不再是“挂名”顾问,而是深度参与校园治理的“实职”力量。他们定期走进校园,不仅围绕防治校园欺凌、性侵害、网络犯罪等热点难点问题开展精准普法,更聚焦学校及周边地区的食品安全、治安秩序、交通安全等隐患,通过检察建议、联席会议等形式,督促相关部门履职尽责,将司法保护融入学校保护,筑牢校园安全防线,切实推动法治副校长工作从“有形覆盖”向“有效覆盖”深度转变。
二、创新赋能:“1+1双教履职”
模式 激活教育新动能
为实现法治教育的精准化和常态化,我院首创“1+1双教履职”模式,即为每一位法治副校长配备一名由青年检察官、助理或书记员担任的“法治助教”。这一模式的有效性根植于《未成年人保护法》所确立的“最有利于未成年人”原则。
优势互补,形成合力

法治助教团队
法治副校长(通常为资深检察官)负责整体规划、协调资源、处理重大法治事件,把握教育方向和深度;法治助教则发挥其年轻、专业、贴近学生的优势,协助开展案例编排、情景模拟、校园周边治理、互动问答等更活泼、更新颖的普法活动。这种“传帮带”与“活力创新”的结合,极大丰富了法治教育的形式与内涵。
延伸触角,扩大影响
“双教”模式使得检察官们能有更多精力覆盖到更多班级、更多活动,甚至将法治教育的触角延伸至课余时间、网络空间,确保了法治教育的频次与质量,回应了法律对加强未成年人法治宣传教育的内在要求。
三、源头发力:“家长课堂”
筑牢家庭教育防线

未成年人问题根源往往在家庭。《家庭教育促进法》明确了父母或其他监护人是实施家庭教育的主体,并规定了国家和社会为家庭教育提供指导、支持和服务。我院的“三位一体”模式创新性地将“家长课堂”纳入体系,正是对这一法律要求的积极响应和司法实践。
专门的“家长”法治副校长和助教定期开设“家长课堂”,围绕《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家庭教育促进法》的核心内容,向家长们讲解监护职责、沟通技巧、不良行为干预、网络安全引导等知识。“家长课堂”与普通法治副校长分设,通过专业的培训,专门的研究,真实案例的学习,利用“家长会”、“家庭教育问答、“座谈沙龙”等多种形式,致力让家长们深刻认识到法治教育家庭不可缺位,引导他们树立“依法带娃”的科学理念,履行好主体责任。此举从源头上强化了家庭保护功能,实现了学校、家庭、司法三方在法治教育上的同频共振,为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构建了坚实的前端防线。
四、法理交融:三位一体
的法律依据与现实意义
我院构建的“三位一体”模式,并非无源之水,其有着坚实的法律政策基础:
职能依据
《人民检察院组织法》规定了检察机关的法律监督职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一百零一条明确规定:“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和司法行政部门应当确定专门机构或者指定专门人员,负责办理涉及未成年人案件、开展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和协助有关部门开展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开展法治教育正是履行司法保护职责的应有之义。《检察官担任法治副校长工作规定》、《中小学法治副校长聘任与管理办法》明确了职责定位,法治副校长不仅是“普法讲师”,更是校园法治建设的参与者、未成年人权益的守护者。
协作依据
《未成年人保护法》强调保护未成年人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要求建立“家庭、学校、社会、网络、政府、司法”六大保护体系。我院的创新模式精准链接了家庭、学校、司法三大体系,是推动形成保护合力的有益探索和具体实践。最高检与教育部联合规定强调,履职应超越单一讲座形式,转向互动式、体验式教育(如模拟法庭、情景剧)。需关注校园安全机制建设,如督促落实强制报告制度、教职员工入职查询制度,参与学生欺凌治理等。
政策导向
符合国家关于进一步加强青少年法治教育、强化未成年人综合司法保护的政策导向。最高人民检察院对法治副校长工作高度重视,将其作为检察机关参与未成年人保护、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助推法治校园和平安校园建设的重要抓手。其政策要求核心在于推动法治副校长工作从“形式覆盖”向“实质履职”深化,确保这项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实效化。

这一模式的意义在于,它超越了传统的单向普法,构建了一个立体化、互动式、预防性的法治教育生态系统。它将检察官的专业优势、学校的平台优势、家庭的基础优势深度融合,把抽象的法条转化为生动的实践,把司法的威严转化为关爱的温度,真正做到了抓前端、治未病,为培养崇尚法治、自信自强、身心健康的新时代青少年贡献了坚实的检察力量。
下一步,我院将继续深化“三位一体”模式内涵,探索数字化、智能化赋能法治教育,不断提升工作的精准度和实效性,用检察蓝全力守护青春绿苗,共筑阳光安全的成长港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