守护生态环境安全,打击环境污染犯罪,是检察机关的重要职责。乌海市海南区人民检察院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以高度的政治自觉和法治自觉,在办理污染环境罪案件中精准指控犯罪,有力彰显了守护绿水青山的检察担当。本期《检察视界》带您直击办案一线,见证通过打击犯罪保护生态环境的履职实践。
案情回溯 固废倾河
2022年初,马某某通过借用他人身份成立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违规开展固体废物处置业务。在与合作方解除处置协议后,面对堆积如山的工业固废,马某某于2022年11月17日晚,雇佣车辆,将200余吨固废非法倾倒,被当场查获。经鉴定,其无防渗措施的倾倒行为,直接导致周边土壤水溶性盐严重超标,造成生态环境损害高达242万余元,破坏了当地生态安全。
依法履职 精准指控
面对这起性质恶劣、危害严重的污染环境案,海南区人民检察院迅速行动,将打击犯罪、保护环境作为首要任务,充分展现了新时代检察担当。
精准引导 筑牢根基
公安机关立案当日,海南区人民检察院同步介入、靠前指导。承办检察官聚焦犯罪构成要件,围绕污染行为性质、损害后果量化、主观故意认定及因果关系证明等关键环节,引导侦查机关全面、规范收集固定证据,为后续精准指控奠定坚实基础,确保案件“立得住、诉得出、判得下”。
司法鉴定 厘定关键
针对涉案废物性质及污染后果认定的专业难题,第一时间委托权威司法鉴定机构进行鉴定。鉴定意见表明:涉案废盐虽非危险废物,但属需规范处置的第二类工业固废;其大规模非法倾倒行为与案发地土壤盐碱化污染存在直接因果关系。在庭审中,通过鉴定人出庭,澄清了生态相关专业问题,为精准指控犯罪提供了科学依据。
依法严惩 强化震慑
在证据确实充分的基础上,我院于2023年11月24日依法对马某某批准逮捕,并于2024年5月21日以污染环境罪提起公诉。同级人民法院最终判决采纳我院全部指控,判处马某某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十万元。该判决有力震慑了破坏生态环境犯罪,彰显了司法机关“零容忍”的坚定态度。
以案释法 警钟长鸣
海南区检察院在依法惩治犯罪的同时,高度重视案件的普法教育意义,向社会各界发出警示:
一方面,依法经营,勿触红线。任何企图通过非法倾倒、填埋等手段降低成本、逃避监管的行为,均可能构成犯罪。本案被告人马某某的行为,正是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三十八条之规定,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工业废物必须寻求合法合规处置途径,切不可心存侥幸、以身试法。
另一方面,压实责任,强化协作。司法机关同环保职能部门之间密切配合协作,及时发现犯罪线索,畅通线索移送机制,形成打击环境犯罪的合力,共同筑牢守护绿水青山的坚固防线。
本案的成功办结,不仅是一纸文书,更是海南区人民检察院以刑事检察参与生态社会治理的生动实践。今后,我院将以更高质效的检察履职,为筑牢北方重要生态安全屏障贡献坚实力量。让检察蓝,闪耀在碧水蓝天之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