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5日上午,海南区人民检察院召开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专题研讨会。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孙文华主持会议,在家班子成员和环节干部参加专题学习研讨会,“青年理论学习小组”成员列席。

会上,孙嘉潞、宋娜和“青年理论学习小组”成员田宇三位同志围绕“抓好生态治理、推进问题整改、转变工作作风”开展研讨交流,深入谈了思想感悟、认识体会,不断深化生态文明司法保护,以更高质量检察履职服务北方海南生态建设。
会议强调,全体检察人员一是要提高政治站位,自觉服务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内蒙古时重要讲话精神及关于生态环境保护的重要指示精神,深刻认识保护好生态环境的重要意义,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进一步强化保护生态环境的政治自觉、法治自觉、检察自觉,积极主动发挥公益诉讼检察职能作用,依法高效推进突出环境问题专项整治,协同建立长效防治机制,为推进海南区生态文明建设、筑牢国家生态安全屏障提供司法保障。
二是要抓实监督办案,不断提升工作质效。坚持“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深化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四大检察”一体履职,依法严惩各类破坏生态环境犯罪,通过批捕、起诉等职能,对犯罪行为形成有力震慑。对于破坏生态环境的民事侵权行为,支持受害方提起民事诉讼,要求侵权人承担赔偿损失、恢复原状等民事责任。加强对生态环境领域行政非诉执行的监督,确保行政机关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得到有效执行,监督行政机关依法履职,纠正其不作为、乱作为等问题。
三是要深化多方协同,持续凝聚工作合力。内部协作方面,进一步加强全市两级院部门、条线之间的协作配合,建立健全信息共享、线索移送、协同办案等机制,形成生态环境保护的检察合力。外部协作方面,进一步加强与生态环境、自然资源、林业、水利等行政部门的协作配合,建立健全常态化的沟通协调机制,推动落实信息资源共享、案件线索移送、配合调查取证等工作机制,共同研究解决生态环境领域的突出问题,促进生态环境有效改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