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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用亲情伙同他人实施诈骗?诉!
时间:2025-06-05  作者:林才升  新闻来源:第一检察部  【字号: | |


近年来,诈骗犯罪形势严峻,尤其以亲情关系为依托实施的诈骗,隐蔽性强,案件办理难度大。在我院办理的一起诈骗近亲属财物案件中,被害人薛梅(化名)的亲生儿子王强(化名),为了追求畸形的消费观念,伙同朋友李明(化名),多次编造虚假事由,以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方式,骗取薛梅钱款共计31万余元。为实现法律效果与社会治理效果的有机统一,海南区人民检察院依法对李明、王强提起公诉,该案于2025年6月5日公开开庭审理。

庭审中,公诉人聚焦诈骗罪的构成要件,锚定“诈骗近亲属财物”的关键情节,从诈骗数额、诈骗次数、犯罪形态等角度,系统出示证据,层层递进地论证了李明、王强实施诈骗犯罪的主观目的、客观行为以及社会危害性,构建了严密的刑事指控体系,强而有力地指控了两被告人的犯罪行为,并综合考量自首、认罪认罚、退赃退赔等情节,依法提出了罪责刑相适应的量刑建议。

起诉与庭审的过程,本身就是一堂深刻的法治课,旨在唤醒迷失的良知,弥合受损的亲情,强化法律的戒惧。发表公诉意见时,公诉人深刻警示了漠视法律与亲情伦理的严重后果,严厉指斥了李明、王强利用亲情实施诈骗的悖逆行径。两名被告人在最后陈述环节均表达了深刻忏悔,流下了悔恨泪水。

亲情本应是温暖的避风港,而非被欺诈利用的工具。海南区人民检察院派员出庭、指控犯罪,以“诉”为载体,向社会传递了守护家庭伦理、捍卫社会诚信的强烈信号。今后,我院将持续以高质效的检察履职,让“检察蓝”切实成为守护家庭和睦、社会和谐的法治力量,引导公众敬畏法律、珍惜亲情,共同营造和谐向善的社会风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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